2009-11-07

寫作的方法論(七)

早幾年網誌(Blog)剛興起,人們紛紛建立自己的 Blog,以為會增加人們對於寫作的興趣,提高人們文藝的修養,可是事實似乎背道而馳,近年人們文字表達能力只見低降,由潮語的流行可見一斑。正如潮語一樣,Blog 無疑只是個潮流,總有退減的一天。現在仍然活躍的 Blog 只屬少數,大部分都不多見更新。
當 Blog 大行其道之時,有所謂「民間記者(Citizen Journalism,或稱公民記者)」的概念,已有人為傳媒擔心。一般認為影響新聞可信性,觀乎現時香港傳媒的表現,頭條新聞在某程度上較像業餘的民間記者報導,多於傳統意義嚴謹專業的新聞採訪。除此以外,有些人認為會雜誌副刊寫手的搶飯碗。事實證明不足為慮,因為 Blog 文很少達到刊載於報章雜誌的質素,可能因為 Blogger 不是受薪的緣故,所以寫得隨意率性,甚至難以成章。
Blog 文無論在題材、資料、角度、篇幅等各方面,都不同於一般職業性的寫作。所以見到雜誌出現如像 Blog 的文字,若不是特意模仿,九成是寫作新手。原則上,Blog 文若不經過加工,難以在正統傳媒刊載,除非是個人專欄,須保存個人意見和文字風格。
Blog 文的通病反襯出寫手和編輯作為文字工作者的價值和重要性。傳媒寫作並不是隨便找個受過大學教育的人都可以做得來的工作,須經過在職訓練,從實踐中汲收經驗和技巧,最重要的是要有寫作的熱誠。事實上,寫作在工作上是堅持,在生活上是修養,無不與做人息息相關。

Blog 文也不一定水準不夠,主要跟寫作態度和風格有關。有人說 Blog 文採用「日記體」的寫法,「日記體」一詞應該是來自日語,指一種仿日記形式的寫作,有所謂「日記體小說」及「日記體散文」。「日記體」最大特點日記格式,如標題用年月日,內容敘述個人見聞和體會,而篇幅傾向於短少,通常只有幾百字,意味著寫作時間短。
關於書寫時間有一定的考量,一般人很少會長時間寫作,頂多 1 小時便須休息。即使有寫作習慣的人,較少會每天連續花兩三小時寫作,所以若把 Blog 文當作日記那樣寫,篇幅通常不會長。那麼,1 小時其實可以寫多少字?隨意寫作(即是想到甚麼寫甚麼)可以寫到兩、三千字,但期間需要時間考證及組織資料,還需要至少重看一遍。其作用是考證資料是否正確、文句是否通暢、用詞是否妥當等校正執漏工作。
經驗告訴我,以每分鐘打 60 字速度,大約可寫一千字。讀一千字需要多少時間?不多於 10 分鐘。可想而知,寫作與閱讀的時間不成比例。亦由此可見,長時間高度集中寫作耗費很大精神和心力,比起打電玩遊戲有過之而無不及,真的是少一點堅持也不成。
除了寫作時間和格式外,日記體的篇章結構近似散文。我說的散文是文體的一種,而不是因為文章結構散鬆而稱之為「散文」。絕大多數無指定格式的文章都是散文,例如學生作文、專欄文章等。通告、告示、一般書信、公文等有一定格式遵從,所以不算是散文,新聞報導原則上不能當作散文。至於雜誌文章可以是散文,也可以不是,視乎結構化到那個地步。Blog 文並無一定格式,故我認為應歸入散文類別,當寫成「日記體」,在定義上不能當是散文。
按我理解,「散文」是相對結構嚴謹的韻文而言,形式相當自由,但不等於沒有結構,反而更應重視結構。我們在學校學習寫作主要是針對散文,其中用詞造句乃至修辭手法,許多都來自詩詞及韻文,涵括在散文不拘一格的形式之中。由此觀之,散文有著兼收並蓄的特色,就似一個「容器(Container)」包裝不同形式的內容。
在文藝創作上,散文比較難掌握,皆因太過自由,無既定規格可循。這正是一般初學寫作的人經常遇到的困難--不知如何寫第一句。於是只好等靈感,其實是等腦子形式一個概念一種想法才開始下筆,如果算計這個組織腹稿的時間,完成一篇文章所需要的時間可能要比真正下筆寫作的長好幾倍。一口氣寫完一篇文章並不一定才思敏捷,往往經過長時間蘊釀才成,所以說寫作是種修養,是平日累積的功夫。
觀乎香港人寫的 Blog 文自由程度遠超於散文。若將散文比作荷包蛋,Blog 文可比作炒蛋。同樣是蛋,前者蛋黃蛋白分明,後者全部混和一起。那個容易吃一點?如想全部照單全收的話,相信會選擇後者。如說蛋黃是有益的精華,蛋白是無益的糟粕,有經驗的讀者寧願選前者。這或許不是個很好的比喻(我喜歡吃炒蛋多過荷包蛋),因為很少作者認為自己的文字是無用的廢料。作者總是希望讀者如像對待炒蛋那樣,文章中每字每句全部汲收。這個比喻旨在說明好的散文應該有核心,讓人容易了解文章的要旨和目的。
假如你想將文章炮製成荷包蛋的話,那是值得鼓勵的。首先不要想著如何寫第一句或第一段,最優先的工作是做好蛋黃(精華部分),那是你最想告訴讀者的訊息。這個核心思想恰當地化成文字後,再去增刪潤飾,或加入例證,或鋪寫引申。此時文章已有一定的長度,接著加入總括全文的結語。最後,應該精心設計第一段的引言。
最花時間的部分其實是引言,因為這個部分要在有限字數內點出題旨,並且要引起閱讀興趣,其中包括說服、解釋,甚至敘述等各種不同功能寫法。Blog 文在引言方面很少下苦功,因為作者都比較自我中心,很少會從讀者方面考慮可讀性,因為通常不會想到要引起一般讀者的閱讀興趣。實際上,需要視乎讀者的主動程度和賞析能力。前者跟閱讀習慣有關,後者跟個人修養有關。
瀏覽網頁的人通常比起雜誌報刊的讀者更無耐性,看到題目不對口胃即無心機看,所以引言無論寫得怎樣好也無用,反而起一個嘩眾取寵的大題更有吸引力。雜誌報刊由於人們要花錢買,都會翻揭所有頁面,題目縱使不太吸引,但仍會花時間看引言和小題,故此引言寫得吸引有一定好處。(「花錢」這個概念很重要,「不付出就不懂得珍惜」乃人之常情,所以不要問不願花錢買書的讀者意見,未必中用。)
莫以為讀者只看大題及引言就滿足,看畢全文的讀者大有人在,而且往往是目標讀者。這類讀者有明確目標,知道自己想要甚麼,瀏覽頁面是為了搜尋關鍵字,找到自己想要的內容(即是想去吃蛋黃)。另有些人會耐心看完文章,不是受到題目及引言的吸引,而是為捧作者的場(名人 Blog 流行的原因)。如此說來,作者名氣比文章內容更為重要,未免有點本末倒置,但是這個社會盲目追捧偶像的人是如此無理性,也沒有辦法。生活經驗告訴我,愈不理性的人愈有花錢的衝動。這或許是廣告往住背離現實的原因,這樣才能激過人們非理性的慾望。
另外,還須提及一些修養好讀者。所謂修養好並不指其品味高,而是比較能尊重作者,雖然文章不算太吸引,但仍會讀畢全文。這種修養雖然有點不切實際,但有機會帶來靈感和啟發。這類讀者能忍受寫得不好的文章,憑著慧眼發掘對自己有用的概念和資訊。這類讀者有著沙堆中淘金的本事,找到關鍵重點(將炒蛋分開蛋白和蛋黃)。這類讀者是稀有品種,本身是文字工作者,或者從事某種研究的學生,對於某個範圍的知識要有全面的了解,所以相關文章無所不讀。
Blog 文既無組織又欠目的性,是其難寫的主因,亦因此難以持續發展。一般 Blog 包含百篇文章已是很不俗,表示至少堅持了大半年,有數百篇表示寫了幾年時間,相信會一直繼續下去,但總會有無以為繼的一天。針對這個問題,我建議給必須為寫作設定一個目的,即使做人一樣必須有第一動因才能勇往直前,否則變成汪洋中的一條船,不知何去何從。我說的是目的,而不是理想,因為前者只要努力即能達到的現實,而理想並無一定會做到的保證。若果寫作成為生活習慣,就要實務一點,努力應該放在一些可以做,亦能做得好的事。
當然各人想法不同,理想可看成最終目的,文章當作達到理想的手段亦無不可。原則上,我不贊同以寫好文章作為理想。「好」是很主觀的,眾人認為好未必一定是最好,而最好只是個比較級形容詞,隨著處境、心態、人生觀而改變--理想應該提升人生境界,而非追求不切實務的空想。話雖如此,世界其實有絕對好的文章,然而即使肯花一輩子時間未必寫成,不僅在於個人天資及後天努力,還須人生際遇、時代背景等各種因素促成。況且,好的文章有其超越時代的價值,不是只寫給一個時代的人去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