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8

博客實名制的淺見

博客實名制在中國互聯網鬧得熱哄哄,香港人似乎不太關心。Blogger被香港傳媒吹捧,大概當作一時潮流。當全世界都在講Blog時,又怎會執輸!
就有這種跟風的心態之下,我曾受指示寫過PodCast的教學文章,也寫過不少有關Blog的報導。當初對於Blog的了解,只流於表面。當有了Blog的實踐經驗,我對於Blog文化的理解層次會較深。這使我關心博客實名制。
此制一旦實行,影響政治、私隱、版權、社會責任等多方面,亦不只限於中國大陸的博客(Blogger),亦會影響到香港,乃至全世界。
一般人關注博客實名制主要是,擔心大陸政府藉此管制網上言論。從另一角度看,若然大陸一旦實行此制,可能會對香港有利,使香港的網上言論自由顯得可貴。有香港報章的專欄作家在文章中,認為此制會為香港帶來商機。這說法未免有點誇張,不過以中國龐大的博客社群,商機的確不容忽視。
撇開政治及經濟不談,我認為博客實名制有利於提升博客的文化質素。此話何來?
Blog對於一般人的意義是,向世界發表自己言論的渠道,由於Blog寫得太隨意,甚麼都可以講,甚麼圖都可以刊載,甚至發表不正確言論,或抄襲別人文章。
一般人看過不正確言論的Blog文或許一笑置之,但近年來Blog文愈來愈受重視,報章傳媒偶然會引述Blog文的內容,甚至以Blog文為主要消息來源。
曾有人問我Blog文是否可信,當時我回答,只能參考不能盡信,因不確定作者身分,而Blog亦無媒體權威性。
媒體何以有權威?我們之所以覺得報紙雜誌的報導可信,讀者不是信賴記者(或寫手),而是信賴媒體,認為文章經考核評審,不虛報不作假。報刊文章無署名(或用筆名)的文章責任不能追究作者,只有由報社承擔。 媒體權威得來不易,可說是商譽是資產。不過,香港傳媒不懂珍惜,以至傳統傳媒的公信力日漸下降
Blog無媒體的權威,唯有訴之於Blogger的權威。原則上,Blogger應該表明身分及姓名才能「文責自負」,唯有這樣才能使公眾認真對待。這就是說,網上身分確認會令Blog文較容易受社會認同。作者有名有姓有身分,不僅為文章版權提供根據,更會受人尊重。
許多人不願用真名寫作,為甚麼?主要原因是不想對文章負責任。若要改變這做法,那麼,博客實名制會是最好的解決方案嗎?當然,不是。強制性要求Blogger公布身分,絕對會窒礙Blog文化發展。如果軟性執行,讓Blogger有所選擇,或許會是好事。
其實,外國的Blog(及論壇)並非無審查,主要是倚靠網民互相察查及糾正,但僅是一種自律行為。若發展為Blogger(或Blog文)的評級機制,相信會有助於Blog文化普及。

我刊載在報刊的文章很少用真名,因為文章經編審刪改之後,並非我本意,我無法為文章負全責。Blog文則不同,因為這是我願意寫的文章,代表我個人的見解,純正而無雜質。我可以為自己文章負責,故可用真實姓名署名。

2006-10-21

不要只為興趣而工作

在網上讀到一篇名為「掙脫IT職場煉獄」的文章,討論科技人(IT技術人員)如何處理工作與生活不快樂的問題,其中有一段使我產生共鳴:
「若他們能長時間投注在電腦或軟體程式裡,那表示他們真的對這些事情很有天分。我認識許多科技主管,他們對自己的工作都非常有熱情,這當然很好,但問題是這也可能成了唯一嗜好所在。除了工作外,你應該作點不一樣的事來滋潤心靈。」
以前被工作佔據了所有時間,差不多沒有自己的生活,或說工作便是生活,最終景況竟如文中所言:
「當工作本身成了生活向下沈淪的主力,這份工作便已經沒有樂趣可言,你必須重新尋找其他選擇,不管你之前曾經多麼喜歡這份工作。」
在文章中,筆者教導科技人要忠於自己的感受,改變生活方式,否則「自己勢必被壓跨」。所謂改變,不外乎轉工轉職,甚或轉行。若果工作只為樂趣,勢必轉來轉去,無法安定,因為樂趣不能長久維持,而再多姿多采的工作都會有厭倦的時候。我認為這正是為了樂趣而工作的弊病。
當環境不能改變之時,唯有改變自己的心態。為了長久工作下去,我覺得好應該將工作與興趣分開,不要讓工作獨佔自己私人時間,留多一些餘閒讓自己多點時間思考,找尋其他興趣,學習多些知識技能。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徹底地「公私分明」。
中國人很難做到公私分明,往往將私人時間用來工作,以為長時間工作就是好,表示自己夠勤力。誰都知道人的精力有限,工作時間過長一定會影響效率,生產力不加反減。所謂有生產力,應該是指出時間完成最多工作,並不是超時去完成指定工作。另外,超時工作往往精神不集中,便會容易出錯。有些工作出錯可以重做,有些錯失可不容補償。其實,公私不分的最大問題是,工作時間做私人事,初時會是逼於無奈,漸漸變成習慣,甚至認為理所當然,進而把公家財物當作自己。公器私用,可大可小。
過度沉迷工作的另一極端會是,因工作失去人生樂趣,即使你有多喜歡工作都好,每天工作14小時(未計交通時間),那就根本無可能有家庭生活,亦不會有培養嗜好和興趣的時間。久而久之,便必會把辦公室當成家,將同事當作家人,工作不僅變成唯一興趣,漸漸成為人生的一切。當離開了工作之後,人生變得毫無意義。實際上,工作不能永遠一帆風順,若遇到挫折,往往造成莫大打擊,人生就此一蹶不振。
一生最痛苦的事莫過於失戀和失業,此二事為何對人有如此大影響,皆因過度投入自我,無法抽身。所以,把工作變成唯一興趣,跟「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一樣高風險。
有些人為了工作,犧牲家庭、青春、愛情、友情等人生美好的事物,可真是因小失大,因為這些東西用錢買不回來。工作要超於個人利益,才可讓人甘心捨我求仁,完成更大理想和抱負。所以,大企業常會強調社會使命,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意義,為別人及社會帶來甚麼的益處和作用。

2006-10-15

編輯有品,讀者之福

常會有人問我一些沒頭沒腦的問題,例如LaserJet的J字是否大階、甚麼是IMS、甚麼是x86......提出這樣問題的人通常都要求扼要答案,長篇大論便覺無趣,旁徵博引更是不必。
有時我也會問別人這類問題,並非懶去上網查找資料,只是希望了解一般人對這些事物的觀感及興趣。寫一些技術性文章,尤其需要這些意見。如果別人說有點概念,便可以寫深入一點。如果不太懂但有興趣知道,可以作出說明。如果表示全無興趣,那又如何呢?不寫。那恐怕錯失了一種未來的科技新潮流。這樣問法會有好處嗎?
如此看來,記者(或撰稿人)能決定寫甚麼東西,事實往往不是如此。
在一間有規模的報社裡,記者編輯各有職能,各有負責範圍。一般情況下記者職責是採訪寫稿,一篇文章交給編輯處理。文稿是否刊出,甚麼時候刊出,如何排版起題等,取決於編輯的決定。
所以,記者寫稿會是投合編輯的要求,在某程度上,編輯為讀者選擇文章的種類和內容。
現在流行讀者主導的概念,即是讀者想看甚麼便刊載甚麼,我覺得這說法不切實際。編採人員如何得知讀者的喜好?一兩個讀者的聲音能反映整體讀者群的喜好嗎?有人認為回答這些問題很簡單,銷路說明一切。其實,那不是讀者主導,而是商業主導。要獲取讀者意見,一般做法是利用讀者回饋表,否則便要靠讀者問卷調查,不過讀者調查費用太貴,不划算。
即使肯花大筆金錢做讀者調查,有了民意數據也不見得雜誌會完全跟從讀者的想法。記得阿嬌(鍾欣桐)更衣偷拍照登上八卦週刊封面後,引起軒然大波,其後有機構做讀者調查,發現有近六成人不喜女性身體作雜誌封面賣點。這又會否令雜誌減少利用女性身體做封面?當然,不會。
出版界常識告訴我們,人像為主題的封面會比其他封面設計,令雜誌好賣一點。報攤還有一些沒有人頭相的雜誌封面。純以商業考量,無理由不跟「大圍」走,用俊男美女做封面。其實,刊物如人一樣都有「品格」。有些雜誌不願媚俗,自成一格,無非是為了保持專業形象。
至於文章的類型、取材、角度、配圖、排版等,通通都要迎合雜誌報刊的風格。大方向會由主編保持,至於各欄目的風格則由編輯維繫。在實務上,編輯揀選及處理文稿,往往存在個人喜好及習慣,形成編輯風格。比如說,我的編採風格起題由於要精練,傾向於少字(大題最好在十字以內)。有些人則喜歡於題目為求達意,傾向於完整句子。一般來說,大小題最能見到編輯的功力。 所以,換了編輯,刊物的內容取材以至版面設計,都會有所改變。
一般雜誌只會落筆者名稱,較少落編輯名稱,究其原因是文責自負。實際上,文章未必全是作者原意,因編輯在背後做了一些功夫。原則上,編輯不會改動文章內容,但通常不會如此。有時為了遷就版面,會略作刪改。有時候,筆者文字功力不濟,出現辭不達意的情況,那便需勞煩編輯動手。有時候,是為了維持文字標準,如上文提及LaserJet的大小階涉及商標文字,應該要弄清楚。有時文字改動,僅是為了個人喜好。我個人喜用「網絡」而不用台灣通行的「網路」,如此類推。如是因就習慣關係的增刪改動,我覺得不算是筆誤。 
此外,電腦文章有非中文化的傾向,很難合乎傳統中文雜誌的編輯標準。所謂「非中文化」,指中英太過混雜,使用英文句法寫出累贅難懂的中文。
電腦文章有時候不能死守中文規範,因為常會有新字湧現,一時間無標準可跟從。例如說,1995年傳媒有關互聯網的報導中,有些報紙將Homepage譯作「本頁」,有些譯作「主頁」,當時寫文都不知用哪個才對,現在通稱為「網頁」。現在流行Blog,大陸普遍譯成「博客」,台灣有譯作「部落」,香港稱為「網上日誌」,應該跟從哪個譯法呢?
撇開商業考量,編輯應該站在讀者的角度去處理文章,發揮指導的作用。如果編輯品味低見解膚淺,讀者不僅看少許多東西,甚至有可能被誤導。編輯的責任不單純是改正文章錯漏,跟進出版流程那樣簡單。

2006-10-08

BenQ始亂終棄,自毁企業形象

去年台灣BenQ購拼德國西門子(Siemens)手機部門組成子公司BenQ Mobile,並推出BenQ-Siemens品牌手機。此事在台灣引一些迴響,主要原因是BenQ是台灣上市公司,而此購拼規模龐大,改變其公司的業務性質。另一方面,藉此購拼使BenQ借西門子的商譽推出聯合品牌,在全球手機市場佔一席位,可說是台灣的光榮。事隔一年,傳出BenQ撤回德國子公司投資的消息,實在令人感到意外。及後,我接了Order寫了一篇評論文章。
此事給我的第一印象,會是社會事件。BenQ此次撤資之舉,置三千員工飯碗不顧,實在無情無義。事實上,此事演變成當地的社會問題,驚動了德國總理梅克爾,要求西門子公司介入善後。
如果換了其他行業的公司,這只是一宗生意失敗,而做生意有賺有蝕,乃是兵家常事。對於企業管理,此乃絕佳的Case Study;考慮手機市場發展,少了一個BenQ-Siemens品牌會否改變了市場形勢,那又另當別論。 無論如何,此一事件令我想到公司購拼活動又會具甚麼意義。

公司購拼是近年IT趨勢。購拼不外乎三個原因:1. 購拼競爭對手,取得市場份額;2. 購拼上下游公司,互補業務,增大經濟規模;3. 購拼不同領域公司,迅速進入市場。一般來說,考慮購拼的若不是賺錢的公司,便是在居於市場領導地位的公司,又或者具有先進技術的公司,很少會像BenQ那樣收購西門子的蝕本手機部門。(當然不是沒有這種情況,Sony Ericsson公司的成立,跟BenQ-Siemens購拼有類似背景,但處理手法各異。)
通常「不按牌理出牌」的商業舉動,背後總有非理性的原因。非理性的原因包括文化保存、社會承擔、個人理想等因素。另外,不少企業管理人所做的商業決定往往基於願景(Vision),而願景其實也是非理性的。做大事需要有氣魄,亦要有Vision,否則難有大業。或許,這次BenQ輸就輸在沒有堅持Vision,做了一個短視的決定。

另外,此事亦反映台灣企業不擅處理不同文化的公司的整合。 據我看過的BenQ年報,大部分BenQ子公司都是由BenQ全資擁有的,這使我覺得BenQ會把子公司當作一個部門看待,子公司未免欠缺獨立性。如BenQ以慣常手法去管理BenQ Mobile的話,相信阻力不少,因德國人與台灣人在文化氣質上始終不同,需要較長的磨合期。

近月,Nokia與Siemens將雙方各自旗下的網絡設備業務部門合併,成立新的「諾基亞-西門子網絡公司(Nokia-Siemens Network)」。跟BenQ與西門子的購拼形式不同,Nokia與Siemens各佔新公司50%股份,由Nokia方面派出副總裁全權營運。不像BenQ那樣由得西門子部門保持完整,而是將之重新整編,將二千名員工調進德國西門子的合資企業中去,鞏固Nokia管理層對新公司的控制。或許是BenQ前車可鑒,才有此安排也說不定。

2006-10-04

審犯式的人訪

Mozilla Firefox是開放源碼的網頁瀏覽器,據說已被下載了2億次,雖然用戶數目不及IE,但已形成一個網上社群,發展出許多Plug-ins及輔助程式。近日網上傳Firefox的安全漏洞多過IE,又在黑客發現Firefox的JavaScript處理有嚴重瑕疵,可藉此挾持電腦。
此事固然值得關注,因為Linux用戶主要使用Firefox。另一方面,Firefox的安全問題亦會引起人們懷疑開放源碼軟件是否可靠。故此消息傳出不久,傳媒隨即向負責發展相關項目的Mozilla公司的安全首長Windows Snyder求證,並作出一段人物採訪(報導原文網頁)。這段人訪內容平平無奇,不過記者採訪的手法卻別開生面。摘錄部分內容:
記者:你認為Mozilla產品的安全性如何?
Snyder: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記者:一點都不安全嗎?
Snyder:沒有什麼是安全的,因此,改進無疑是必要的。
記者:Firefox比微軟的IE瀏覽器更安全嗎?
Snyder:這要看你如何來衡量安全了。我認為衡量安全最重要的一個尺度就是:廠商向用戶發放補丁的速度有多快?....我認為Mozilla已經減少了漏洞發現與補丁發放之間的這段時間,並且漏洞的數量在降低。
記者:那麼,請用一句話來回答這一問題:Firefox比IE更安全嗎?
Snyder:我認為這個問題無法用一句話來回答。
記者:你不能說是或不是嗎?
Snyder:你需要注意每天的危險。你需要看整個的流程,如何回應,如何實現流程的透明化。
在採訪時,Synder是在閃避問題,記者還要窮追猛打,逼得Synder要說:「我認為這個問題無法用一句話來回答。」,記者仍要求明確答案,說:「你不能說是或不是嗎?」就字面看,已覺盛氣凌人,十足一個在法庭上趾高氣揚的檢察官,逼迫犯人說出不利自己的言辭。其實,有需要這樣嗎?
這記者就似在審問犯人那樣,用甚麼心態發問,由其提問方式便可知。如此採訪法,受訪者會承受很大壓力,所以有些人不喜歡面對記者,因為他們往往提出令人難堪的問題。
各人都會顧及自己的利益,不會輕率說出影響個人形象的說話,尤其是代表公司說話的人,更會小心說話。有時在記者會上,公司高層說了一些不恰當(但不代表不正確)的言論,要求記者「高抬貴手」不寫出來。記者若果替人著想,自然不會輕率處理。
有時候,人們接受訪時說的,根本不是記者想要的內容,那怎算好?記者通常會用以上述手法引導受訪者說出自己想要的言論。引導是必須的,但手法太硬,將採訪變成逼供,會是相當不要得的事。

2006-10-01

Windows Vista RC1初體驗

Tech.Ed 2006是微軟的技術大會,在台灣、大陸、香港等地舉辦。香港Tech.Ed 2006稍遲,在9月底在灣仔會展舉行為期三天的活動。
會議主要是一連串的技術講座,包括即將推出的微軟產品功能介紹,其中Windows Vista、Exchange Server 2007、Office 2007等都有很詳細的示範及說明。除此以外,與會者還獲得這些軟件可以安裝在電腦使用的預覽版。
香港電腦雜誌及網上媒體對Windows Vista的報導及試用文章多不勝數,其中以Paul Thurrott's SuperSite最出名,差不多每個Vista測試版都有跟進。雖然網上資訊甚麼為富豐,我從來沒有試用過,總覺隔了一層。從Tech.Ed 2006會議獲得Windows Vista預覽版,正好給我體驗一下微軟新一代Windows Vista。
我手上的Windows Vista是RC1 Build 5600。此版在9月初放出,供Beta Tester下載。據聞,功能跟正式版很接近。據我所知,目前最新版本是pre-RTM build 5728,可在KezNews網站下載。我無意對Windows Vista作出完整試用報告,只想說一些用後感。
1. Windows Vista在512MB的PC電腦運行,表現並不算差,對我來說,是可以接受的。 我公司用的電腦仍行Windows 98,有甚麼不能忍受。可能由於是Beta版的關係,系統操作未有優化,故硬碟存取相當頻密。
2. 最離譜的是Media Centre,無論是DVD或電視播放(Live TV)都慢到難以至信(我用的TV卡是Hauppauge WinTV PVR150,附MCE Remote control)。其後,加了1GB記憶體,Media Center效能無改善。
3. 安裝了Storm Codec,用其Media Player Classic播放DVD,效果理想。用開放源碼的類MCE軟件Media Portal看電視,第一次無問題,但MCE Remote Control操作不正常。其後運行Media Portal,都說TV卡被佔用,無放播放電視。
4. 我以為這不是兼容問題,事關WinTV PVR150是有Vista內建Driver的。另一方面,有人試過在Vista用TV卡都說有點不正常。說不定微軟特意不讓Beta版的多媒體播放功能全速運作。
5. User Account Control是另一個招惹用戶怨言的設計。但凡改動系統設計也有彈出視窗徵求用戶許可,實在相當擾民。就算刪除一個Folder,竟可以彈出三次詢問視窗去確認,很是費時失事。解決這問題,可以在此網頁可找到禁用此功能的方法,或在此網頁下載Vista Tweak程式,修改有關設定。

整體來說,Vista的操作介面無疑很漂亮,但卻也相當「大食」,用了不少硬碟空間。我初時用回XP的Partition(約6GB)來安裝Vista,安裝程式要求至少約6800MB。如果要安裝其他應用程式宜有10GB。現在硬碟容量大,給10GB供OS使用不會成問題。這使我到一個問題:10GB是否用得其所?或許用來儲存一些僅用一次的資料檔案,那無疑是種浪費。
除了外觀漂亮之外,Vista有不少功能設計跟MacOS類似(如Control Panel),好處是方便電腦初學者,令用戶更容易組織自己的檔案(如擴展了Documents folder的資料夾結構,分類更為清晰)。對於PC玩家來說,相信吸引力不大,因為老手自有一套用機習慣,Vista提供跟XP截然不同的操作方式是需要時間去適應的。
作為PC用家,我覺得與其搞這種多「門面功夫」,不如令OS有效率地運用硬件資源會更為實際。比如ReadyBoost功能,以Flash Drive作為緩衝記憶,減少硬碟存取次數,會是受歡迎的設計,可惜我手頭上的USB 2.0 Thumb Drive卻不合用於Vista,故無法用到這個功能,未免有點可惜。 值得一提的是,Vista未必跟所有XP軟件兼容,有些系統軟件(如Partition Magic 8.0)不能正常操作,有些為硬件而設的應用軟件(WinTV的電視播放軟件)完全不能用。這並不奇怪,XP推出時亦有應用軟件及驅動程式的兼容問題,相信未來的新OS也會如此。
老實說,Vista的效能無法令我淘荷包去買一套安裝在我家裡的電腦,因為我仍未找到必用Vista的功能和特性。為了用新OS,搞到要換U換板換卡,是麻煩還是樂趣,則見仁見智。我寧願購買預裝了Vista的品牌電腦,也不想在舊機用上Vis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