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7

文字工作者與文匠

近年台灣流行使用「文字工作者」這一名詞,泛指與文字處理有關的人,那就不單只編輯、寫手,就算排版、電腦輸入亦算是文字工作者。這個字在大陸用法跟台灣有所不同,大陸有時會指稱排版、電腦輸入等人員,而台灣則專指自由作家(Freelance Writer)。

台灣的讀書人口多,重視人文教育,於是文化事業的發展比起香港較為健康,一些冷門書籍有生存空間,能給與自由作家出頭的機會。在某程意義上,傳播界的文字工作者相於電影界的獨立製作者。要知道,自力更生通常搵食艱難,當社會經濟差的時候,文字工作者往往無工開,捱不過窮風流餓快活的日子,唯有做個無骨氣的文人到大企業上班,編寫一些並不合於自己志趣的文字。

我其實想指出「文字工作者」一詞反映現代工業化的現象。要知道,「工作者」直譯英文「Worker」,這一詞基本意義是工人。工人的一般意義是從事流水作業的人,如說有甚麼技巧,充其量是個技工。剛巧英文有「wordsmith」一詞,形容擅於舞文弄墨的人,此詞跟「locksmith」、「ironsmith」等使用同樣字根,大概可意譯為文字匠,或稱文匠。

年輕人或許不知「匠」是甚麼意思,古時稱技師為「匠」,如木匠、鐵匠,廣東人較少用「匠」字,有另一種表達形式,俗語有稱「鬥木佬」、「開鎖佬」、「打鐵佬」,由此引申,幫人寫信為業者稱為「寫信佬」,教書先生稱為「教書佬」,寫稿的自然是「寫稿佬」。這是低下階級的稱呼,並無貶義。古時「匠」比起工人高級,許多偉大建築及文物都是出於無名工匠之手,可是封建社會不重視工商業者的社會地位,所以「匠」這類專業人士很少會名留史冊,但其所起的作用影響當世社會文明發展,累積為後世的文化遺產。

談這些無非強調現今文字工作者的技藝性,所謂技藝指文字駕御操控的技巧,無論是文作藝家還是職業寫手,須經長時間的培養訓練,不斷受人批評指點,甚至是鞭策,才能學好的才藝。一個寫稿佬或許無緣成為大作家,但寫出來的文章給大眾閱讀,比起許多作家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力,所以我們寫文時應該記住「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要以廣大讀者的福祉為依歸。

我應該無機會跟同行說這番話,就算說了也是白說,要知道,香港重視商業而輕文化的社會,為了迎合短視的商業利益,往往不能兼顧啟迪民智,提高人民質素的社會目的,又有時我們所寫的文章多不能盡合於己意。若然不得不寫,亦要盡力而為,否則配不上自己的專業,而堅持專業操守是行業自強的常法,否則不受社會大眾所重視。

2009-12-19

雜誌排版經驗談

平日很少跟同事談排版的實務工作,更不會專文論術,事關這並非自己的專業,雖然十多年前入行時是編寫排版一腳踢,而排版曾經幾乎佔了我一半的工作時間。 1998 年轉做報紙 IT 副刊,已不必自己動手排版,只要按規格交文交圖給美術畫版面即可,將工作專注於文字方面。其後,沒有做幾分刊物沒有美術設計員幫手,只好自己畫 Layout。實在,編輯及寫手有排版經驗是好事,知道如何善用版面,在文字及圖像上可以配合,自然事半工倍。

近年看到電腦雜誌的版面外觀要求漸高,排版更為吃重,寧願少字多圖,有時我覺得有點過了火位。要知道,電腦文章不同於文化時事雜誌,其所使用的圖像多是電腦畫面擷圖,在美術角度看來,並不討好,所以多用電腦圖並不是好事,反而破壞版面美感。問題是,電腦文章有許多「必落圖」,「襯圖」相對較小用到,美術只能在版面佈局上發揮。如果有足夠版面的話,這也不是問題,然而小刊物的頁數有限,本來應該用三頁的文章內容,逼住要排在兩頁版面上,「必落圖」經已細無可細,「襯圖」根本無用武之地。這種電腦文章排版的困局很難打破,除非犧牲內容,否則很難合乎美術要求。撇開頁數限制,版面規劃也是容易之事,以下分享一經驗之談。首先,講述一下十多年前的做法:

1. 首先,要度文。將文字鋪在版面上順著欄位(Column)排列,而版面以三欄為基礎,即是說排出來是一頁三欄文字。假設排出的是一版半。
2. 其次,要度圖。將必落圖像以實際大小放在版面。必落圖是寫手提供,與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圖像,可算是文字的一部分,通常會有圖說明。假說圖有九個,佔了一版空間。全起來文與圖共佔兩版半,便知此文佔用版面應為三版。另要指出的是,資料表要當作圖像處理,即是說表格也要度位。
3. 得知版數後,按圖文比例分配圖文。我的慣常做法是,由尾開始排起,將文尾對最後一頁的底部,版面四分文七分圖為一頁,多出來的排到第二頁,也是四分文七分圖,到首頁會是二分字八分圖。
4. 之後,每個版面個別處理。文字不會搬到相鄰版面,除非是為了遷就標題位。如果圖太多搬到其他版面,如果圖不夠,可加襯圖或加文字框(Text box,額外資訊),視乎編輯決定。

排版有個習慣是,以標題為一頁最之首,即如第一頁必然是大標題,第二頁即使不是中標題,也要小標題。對於讀者來說,一眼就看到該版從哪裡讀起。對於編輯來說,會是較為保險的做法。因為看到一版的最後一句不是句號,便知排漏文。雖然即是有句號,亦不代表沒有漏文,但是後頁有標題管住,讀者不容易發覺上下文不接。至於最後一頁則在最後一句加一個結束圖示(End marker)表示全文結束,其作用主要是防止漏文。相對來說,第一頁也有一個特別排版做法來表示文字開始,我以前的慣例是「首字特大」,即是文章第一字比內文字大四倍。現時常例是將文章首段引言放入文字框或反白字。

順帶一提,讀文習慣是由上至下左至右,若果違返這個標準,編輯會很不安,害怕讀者不能順序讀文。排版可能不當作一回事,事關他們看版面是二維的布局,而不理大部份人們的一維線性閱讀習慣。由此引申一個準則:但凡以文字為主要內容的版面,必須有秩序,而這個秩序要配合人的閱讀需要。
我在這裡強調秩序的重要性,不單只在於版面,亦包括段落次序按排。一般來說,在一段文字裡重要內容優先,標題起著凸顯重點的作用,標題下第一句應該是重點,或者引起讀者閱讀興趣的文字。在某些情況,一段最尾一句也其作用。所謂文筆不只在於用詞造句,也在於文章布局安排,將有力文字放在關鍵位置,往往起著畫龍點精的作用。寫作初學者有時不知輕重,需要編輯用標題來突顯文意。有些極端情況,標題與排版使文章變成另一種解讀,因此排版也可以是文章再創造。

襯圖多為電腦文章所忽略,據我所知,小公司無圖庫(Photo Library)提供,以前買相現在多靠互聯網找圖,這容易被人告侵權,所以可免則免。況且電腦文章必落圖多,對於襯圖的需求自然減少。對於探討性的專題文章,必落圖很少,可能一篇三千文字只有三四個圖。以前述的度文度圖方法,用兩個版面就可以搞掂,但會變成字海,香港大部分讀者多數無心機看。一般情況,一版至少有一半空間不是文字,如排版不容許留白或者將一個圖拉到半版大小的話,那就要五六個圖充撐版面。如果要排三版的話,至少要有 10 個圖,那麼,編輯就要找 6 至 7 個襯圖。

如果編輯不找圖的話,那就要由寫手去做。有些寫手認為交了文就完事,那會有心機理會無關文章內容的襯圖,往往濫於竽數,最簡單的是提供電腦畫面擷圖或網頁圖,如前文所述,電腦圖沒有美感,不會美術排版的需要,但真的找不到圖,唯有張就。就一般文化雜誌的標準,這是不合格的版面設計。

原則上,美術排版亦找可找襯圖,可是他們不明白文章重點,充其量看到標題中提及某些字眼(比如說,解密鑰),就按字面意義找一張鎖匙相。當作表達意像都算管用,好過完全沒有。若果捉錯用神,或者圖像放得太大,有時會啼笑皆非。最理想的是編輯找圖,因為他看過全文,對文章有一定理解,所以應用的圖像應該較能配合文意,亦足輕重,哪個圖應大,哪個圖應小。

在排版時沒有現成圖像可用,編輯真的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若果只差一兩個圖,可以用文字框補位。以前我用的技巧是在內文加入一些可以用圖像表意的文字(如提及某名人某公司,或者舉例),再按其意像配圖,看似文圖相配。另一個方法是自己造圖,將內文變成概念圖。如果是電腦教學文章,會用到 Step by Step 圖解。這是以前變通方法,現在變成電腦文章的一種體制,我覺得有點匪夷所思。

許多電腦文章的排版設計,以文化雜誌的美術標準來看,根本不能接受。如果想版面好看,不如做好文章首頁的版頭相更為實際。以外國雜誌為例,版頭相是全版圖像,只有幾十字引言而已。這充分反映美術審美眼光和品味。電腦文章的版頭設計要比文化雜誌的難,因為內容抽象不具體,不是單純貼將美女相就能表意。若要圖題配合,其實可以用 CG(Computer Graphics)加上人像設計版面相,這形成科技幻想的風格。撇開電腦圖像的製作技術和特效不論,單是設計意念已不容易想得出。

美術版面排版這種 Eye Candy 是一門藝術,亦是雜誌的重要構成。如果無排版的話,會令書刊失色不少,尤其是現今看重門面的社會。然而,要是書刊光靠版面美觀吸引讀者,而不重視內容的話,可說是短視策略,長遠計有害無益。在社會功能論的觀點,我質疑雜誌單純注重的美術排版能否提升讀者的文化質養或者藝術賞識能力,而雜誌傳媒應該以多元化發展,開闊讀者視野,提高讀者識見,啟發智慧,才是社會之福。

2009-12-02

寫作的方法論(八)

在工作上,我一向主張應該用「腦」寫多於用「心」寫,即是說要講求智性嚴謹,而不是主觀率性。這主要是工作上的寫得多是實用文章,讀者接受你的文章不是單純因為寫得好,最重要的是有所得著,或滿足理性的需要。在實務上,文章更加強調「價值」,即是說是值得寫?怎樣的文章才有價值,比起「好」與「得著」更為抽象,真的見仁見智。這卻決定我們怎樣選擇文章來閱讀?
價值有許多層面,但現今社會注重從經濟或功利上的判斷。先不談是否合時宜的問題,從思維方法上講,單一因素的考慮絕對不可取,即如孩子偏食,顯然不健康。不過卻為工作提供不少方便,因為可以作出量化比較。量化看來很科學很客觀,其實是無法正確權衡評估事物或形勢,才想出來的變通方法,本身很有局限性。在某程度上,只看數字而不理解其背後的意義,跟讀書不求甚解一樣,是疏懶的表現。
依照偏狹的功利主義想法,文章之價值所在,就是它能創造多少經濟利益,即它能讓幫人賺多少錢(或節省多少錢)。若果人們以此作為絕對準則來選擇讀物,相信最多人看的會是令人致富的書。現實反映這種發展趨勢,但不是一面倒,事關人有各種需求,不是所有人都以賺錢作為唯一的生存目的。不過,出版商似乎以賺錢為唯一動因,在這種意識形態之下,文章題材、題目,以至內容,都要跟商機、賺錢、節省扯上關係,於是不賺錢的書種愈出愈少,原本正當內容的文章內容逐漸變質,滲透了不必要的價值觀以投合為利是圖的出版商之所好。作為一個商人的出版者對於文章價值的理解可能在於計算發行量及有多少收益。哪種書特別好賣便大量推出,哪種書全無銷路就不會觸碰。這是無可厚非的,只能說每個人都有其局限。
從讀者立場出發,文章價值判斷基本上不難理解,因為只要人拿起書便成為讀者,就會自己找尋花錢買書的原因。實際上,引起閱讀的行為考慮因素極多,跟賽馬分析一樣複雜。作為偏狹的功利主義的讀者,往往會用金錢來衡量書刊的價值,希望拿出十元買書取回十元的東西。這些東西不單純是物質的(例如紙質印刷、贈品、折扣優惠等),亦包括知識、資訊及觀點等內容。對於讀者來說,究竟具體的物質重要,還是抽象的內容重要?不必問,當然是內容。想深一層,試問有多少人買書的原因是為了印刷精美,或者特多優惠?有的,成人雜誌中間的美女彩頁(Centerfold),圖相畫冊,還有展銷會場刊,不過這仍跟內容有關。即使專論美術設計的書藉,也不能單純靠排印美觀來取悅讀者,事關無論閱讀文字和圖像,最終都是為了要看內容,即是對意義的尋求。
一般讀者對於書刊不是單純功利價值判斷,往往訴之於品味、潮流等抽象概念,甚至人性慾望等基本因素。書刊的購買行為往往不是基於理性選擇,更多像購買和享用香口糖一樣,為了滿足心癮--讀者一定覺得物超所值才會持續的購買行動。偏狹的功利主義者根本不會買書,問人借來看就可以,這樣更有經濟效益,至於擁有與否對他們來說根本無關宏旨。
基於以上的論點,我的結論是:偏狹的功利主義者不是目的讀者,根本不值得為他們撰寫文章。文章的價值應該是由讀者自己去尋求,而不是由書販去制定。可是在現今市場經濟的社會,買家自訂售價根本不可能,除非是藝術品拍賣。實質上,文章的價值遠超於商業利益,作為文化累積,宣揚文明,有其重要作用。以我的觀點,書刊僅被當成有內容的紙張來出售而固定了售價,不識貨的人當是廢紙,識貨的人當是寶。其間的價值體現,在於讀者能否使書本內容為己所用,所以如果要寫文的話,一定要給有識見的讀者,他們才能認識文章的價值。
在工作上,我們不能選擇讀者,只有讀者選擇我們。不得不跟從大社會價值觀。然而為了長遠發展,應該使讀者不致於「偏食」,單一口味,否則雜誌書刊不僅失去活力,亦失卻其傳承文化和傳播知識的社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