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7

文字工作者與文匠

近年台灣流行使用「文字工作者」這一名詞,泛指與文字處理有關的人,那就不單只編輯、寫手,就算排版、電腦輸入亦算是文字工作者。這個字在大陸用法跟台灣有所不同,大陸有時會指稱排版、電腦輸入等人員,而台灣則專指自由作家(Freelance Writer)。

台灣的讀書人口多,重視人文教育,於是文化事業的發展比起香港較為健康,一些冷門書籍有生存空間,能給與自由作家出頭的機會。在某程意義上,傳播界的文字工作者相於電影界的獨立製作者。要知道,自力更生通常搵食艱難,當社會經濟差的時候,文字工作者往往無工開,捱不過窮風流餓快活的日子,唯有做個無骨氣的文人到大企業上班,編寫一些並不合於自己志趣的文字。

我其實想指出「文字工作者」一詞反映現代工業化的現象。要知道,「工作者」直譯英文「Worker」,這一詞基本意義是工人。工人的一般意義是從事流水作業的人,如說有甚麼技巧,充其量是個技工。剛巧英文有「wordsmith」一詞,形容擅於舞文弄墨的人,此詞跟「locksmith」、「ironsmith」等使用同樣字根,大概可意譯為文字匠,或稱文匠。

年輕人或許不知「匠」是甚麼意思,古時稱技師為「匠」,如木匠、鐵匠,廣東人較少用「匠」字,有另一種表達形式,俗語有稱「鬥木佬」、「開鎖佬」、「打鐵佬」,由此引申,幫人寫信為業者稱為「寫信佬」,教書先生稱為「教書佬」,寫稿的自然是「寫稿佬」。這是低下階級的稱呼,並無貶義。古時「匠」比起工人高級,許多偉大建築及文物都是出於無名工匠之手,可是封建社會不重視工商業者的社會地位,所以「匠」這類專業人士很少會名留史冊,但其所起的作用影響當世社會文明發展,累積為後世的文化遺產。

談這些無非強調現今文字工作者的技藝性,所謂技藝指文字駕御操控的技巧,無論是文作藝家還是職業寫手,須經長時間的培養訓練,不斷受人批評指點,甚至是鞭策,才能學好的才藝。一個寫稿佬或許無緣成為大作家,但寫出來的文章給大眾閱讀,比起許多作家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力,所以我們寫文時應該記住「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要以廣大讀者的福祉為依歸。

我應該無機會跟同行說這番話,就算說了也是白說,要知道,香港重視商業而輕文化的社會,為了迎合短視的商業利益,往往不能兼顧啟迪民智,提高人民質素的社會目的,又有時我們所寫的文章多不能盡合於己意。若然不得不寫,亦要盡力而為,否則配不上自己的專業,而堅持專業操守是行業自強的常法,否則不受社會大眾所重視。

2009-12-19

雜誌排版經驗談

平日很少跟同事談排版的實務工作,更不會專文論術,事關這並非自己的專業,雖然十多年前入行時是編寫排版一腳踢,而排版曾經幾乎佔了我一半的工作時間。 1998 年轉做報紙 IT 副刊,已不必自己動手排版,只要按規格交文交圖給美術畫版面即可,將工作專注於文字方面。其後,沒有做幾分刊物沒有美術設計員幫手,只好自己畫 Layout。實在,編輯及寫手有排版經驗是好事,知道如何善用版面,在文字及圖像上可以配合,自然事半工倍。

近年看到電腦雜誌的版面外觀要求漸高,排版更為吃重,寧願少字多圖,有時我覺得有點過了火位。要知道,電腦文章不同於文化時事雜誌,其所使用的圖像多是電腦畫面擷圖,在美術角度看來,並不討好,所以多用電腦圖並不是好事,反而破壞版面美感。問題是,電腦文章有許多「必落圖」,「襯圖」相對較小用到,美術只能在版面佈局上發揮。如果有足夠版面的話,這也不是問題,然而小刊物的頁數有限,本來應該用三頁的文章內容,逼住要排在兩頁版面上,「必落圖」經已細無可細,「襯圖」根本無用武之地。這種電腦文章排版的困局很難打破,除非犧牲內容,否則很難合乎美術要求。撇開頁數限制,版面規劃也是容易之事,以下分享一經驗之談。首先,講述一下十多年前的做法:

1. 首先,要度文。將文字鋪在版面上順著欄位(Column)排列,而版面以三欄為基礎,即是說排出來是一頁三欄文字。假設排出的是一版半。
2. 其次,要度圖。將必落圖像以實際大小放在版面。必落圖是寫手提供,與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圖像,可算是文字的一部分,通常會有圖說明。假說圖有九個,佔了一版空間。全起來文與圖共佔兩版半,便知此文佔用版面應為三版。另要指出的是,資料表要當作圖像處理,即是說表格也要度位。
3. 得知版數後,按圖文比例分配圖文。我的慣常做法是,由尾開始排起,將文尾對最後一頁的底部,版面四分文七分圖為一頁,多出來的排到第二頁,也是四分文七分圖,到首頁會是二分字八分圖。
4. 之後,每個版面個別處理。文字不會搬到相鄰版面,除非是為了遷就標題位。如果圖太多搬到其他版面,如果圖不夠,可加襯圖或加文字框(Text box,額外資訊),視乎編輯決定。

排版有個習慣是,以標題為一頁最之首,即如第一頁必然是大標題,第二頁即使不是中標題,也要小標題。對於讀者來說,一眼就看到該版從哪裡讀起。對於編輯來說,會是較為保險的做法。因為看到一版的最後一句不是句號,便知排漏文。雖然即是有句號,亦不代表沒有漏文,但是後頁有標題管住,讀者不容易發覺上下文不接。至於最後一頁則在最後一句加一個結束圖示(End marker)表示全文結束,其作用主要是防止漏文。相對來說,第一頁也有一個特別排版做法來表示文字開始,我以前的慣例是「首字特大」,即是文章第一字比內文字大四倍。現時常例是將文章首段引言放入文字框或反白字。

順帶一提,讀文習慣是由上至下左至右,若果違返這個標準,編輯會很不安,害怕讀者不能順序讀文。排版可能不當作一回事,事關他們看版面是二維的布局,而不理大部份人們的一維線性閱讀習慣。由此引申一個準則:但凡以文字為主要內容的版面,必須有秩序,而這個秩序要配合人的閱讀需要。
我在這裡強調秩序的重要性,不單只在於版面,亦包括段落次序按排。一般來說,在一段文字裡重要內容優先,標題起著凸顯重點的作用,標題下第一句應該是重點,或者引起讀者閱讀興趣的文字。在某些情況,一段最尾一句也其作用。所謂文筆不只在於用詞造句,也在於文章布局安排,將有力文字放在關鍵位置,往往起著畫龍點精的作用。寫作初學者有時不知輕重,需要編輯用標題來突顯文意。有些極端情況,標題與排版使文章變成另一種解讀,因此排版也可以是文章再創造。

襯圖多為電腦文章所忽略,據我所知,小公司無圖庫(Photo Library)提供,以前買相現在多靠互聯網找圖,這容易被人告侵權,所以可免則免。況且電腦文章必落圖多,對於襯圖的需求自然減少。對於探討性的專題文章,必落圖很少,可能一篇三千文字只有三四個圖。以前述的度文度圖方法,用兩個版面就可以搞掂,但會變成字海,香港大部分讀者多數無心機看。一般情況,一版至少有一半空間不是文字,如排版不容許留白或者將一個圖拉到半版大小的話,那就要五六個圖充撐版面。如果要排三版的話,至少要有 10 個圖,那麼,編輯就要找 6 至 7 個襯圖。

如果編輯不找圖的話,那就要由寫手去做。有些寫手認為交了文就完事,那會有心機理會無關文章內容的襯圖,往往濫於竽數,最簡單的是提供電腦畫面擷圖或網頁圖,如前文所述,電腦圖沒有美感,不會美術排版的需要,但真的找不到圖,唯有張就。就一般文化雜誌的標準,這是不合格的版面設計。

原則上,美術排版亦找可找襯圖,可是他們不明白文章重點,充其量看到標題中提及某些字眼(比如說,解密鑰),就按字面意義找一張鎖匙相。當作表達意像都算管用,好過完全沒有。若果捉錯用神,或者圖像放得太大,有時會啼笑皆非。最理想的是編輯找圖,因為他看過全文,對文章有一定理解,所以應用的圖像應該較能配合文意,亦足輕重,哪個圖應大,哪個圖應小。

在排版時沒有現成圖像可用,編輯真的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若果只差一兩個圖,可以用文字框補位。以前我用的技巧是在內文加入一些可以用圖像表意的文字(如提及某名人某公司,或者舉例),再按其意像配圖,看似文圖相配。另一個方法是自己造圖,將內文變成概念圖。如果是電腦教學文章,會用到 Step by Step 圖解。這是以前變通方法,現在變成電腦文章的一種體制,我覺得有點匪夷所思。

許多電腦文章的排版設計,以文化雜誌的美術標準來看,根本不能接受。如果想版面好看,不如做好文章首頁的版頭相更為實際。以外國雜誌為例,版頭相是全版圖像,只有幾十字引言而已。這充分反映美術審美眼光和品味。電腦文章的版頭設計要比文化雜誌的難,因為內容抽象不具體,不是單純貼將美女相就能表意。若要圖題配合,其實可以用 CG(Computer Graphics)加上人像設計版面相,這形成科技幻想的風格。撇開電腦圖像的製作技術和特效不論,單是設計意念已不容易想得出。

美術版面排版這種 Eye Candy 是一門藝術,亦是雜誌的重要構成。如果無排版的話,會令書刊失色不少,尤其是現今看重門面的社會。然而,要是書刊光靠版面美觀吸引讀者,而不重視內容的話,可說是短視策略,長遠計有害無益。在社會功能論的觀點,我質疑雜誌單純注重的美術排版能否提升讀者的文化質養或者藝術賞識能力,而雜誌傳媒應該以多元化發展,開闊讀者視野,提高讀者識見,啟發智慧,才是社會之福。

2009-12-02

寫作的方法論(八)

在工作上,我一向主張應該用「腦」寫多於用「心」寫,即是說要講求智性嚴謹,而不是主觀率性。這主要是工作上的寫得多是實用文章,讀者接受你的文章不是單純因為寫得好,最重要的是有所得著,或滿足理性的需要。在實務上,文章更加強調「價值」,即是說是值得寫?怎樣的文章才有價值,比起「好」與「得著」更為抽象,真的見仁見智。這卻決定我們怎樣選擇文章來閱讀?
價值有許多層面,但現今社會注重從經濟或功利上的判斷。先不談是否合時宜的問題,從思維方法上講,單一因素的考慮絕對不可取,即如孩子偏食,顯然不健康。不過卻為工作提供不少方便,因為可以作出量化比較。量化看來很科學很客觀,其實是無法正確權衡評估事物或形勢,才想出來的變通方法,本身很有局限性。在某程度上,只看數字而不理解其背後的意義,跟讀書不求甚解一樣,是疏懶的表現。
依照偏狹的功利主義想法,文章之價值所在,就是它能創造多少經濟利益,即它能讓幫人賺多少錢(或節省多少錢)。若果人們以此作為絕對準則來選擇讀物,相信最多人看的會是令人致富的書。現實反映這種發展趨勢,但不是一面倒,事關人有各種需求,不是所有人都以賺錢作為唯一的生存目的。不過,出版商似乎以賺錢為唯一動因,在這種意識形態之下,文章題材、題目,以至內容,都要跟商機、賺錢、節省扯上關係,於是不賺錢的書種愈出愈少,原本正當內容的文章內容逐漸變質,滲透了不必要的價值觀以投合為利是圖的出版商之所好。作為一個商人的出版者對於文章價值的理解可能在於計算發行量及有多少收益。哪種書特別好賣便大量推出,哪種書全無銷路就不會觸碰。這是無可厚非的,只能說每個人都有其局限。
從讀者立場出發,文章價值判斷基本上不難理解,因為只要人拿起書便成為讀者,就會自己找尋花錢買書的原因。實際上,引起閱讀的行為考慮因素極多,跟賽馬分析一樣複雜。作為偏狹的功利主義的讀者,往往會用金錢來衡量書刊的價值,希望拿出十元買書取回十元的東西。這些東西不單純是物質的(例如紙質印刷、贈品、折扣優惠等),亦包括知識、資訊及觀點等內容。對於讀者來說,究竟具體的物質重要,還是抽象的內容重要?不必問,當然是內容。想深一層,試問有多少人買書的原因是為了印刷精美,或者特多優惠?有的,成人雜誌中間的美女彩頁(Centerfold),圖相畫冊,還有展銷會場刊,不過這仍跟內容有關。即使專論美術設計的書藉,也不能單純靠排印美觀來取悅讀者,事關無論閱讀文字和圖像,最終都是為了要看內容,即是對意義的尋求。
一般讀者對於書刊不是單純功利價值判斷,往往訴之於品味、潮流等抽象概念,甚至人性慾望等基本因素。書刊的購買行為往往不是基於理性選擇,更多像購買和享用香口糖一樣,為了滿足心癮--讀者一定覺得物超所值才會持續的購買行動。偏狹的功利主義者根本不會買書,問人借來看就可以,這樣更有經濟效益,至於擁有與否對他們來說根本無關宏旨。
基於以上的論點,我的結論是:偏狹的功利主義者不是目的讀者,根本不值得為他們撰寫文章。文章的價值應該是由讀者自己去尋求,而不是由書販去制定。可是在現今市場經濟的社會,買家自訂售價根本不可能,除非是藝術品拍賣。實質上,文章的價值遠超於商業利益,作為文化累積,宣揚文明,有其重要作用。以我的觀點,書刊僅被當成有內容的紙張來出售而固定了售價,不識貨的人當是廢紙,識貨的人當是寶。其間的價值體現,在於讀者能否使書本內容為己所用,所以如果要寫文的話,一定要給有識見的讀者,他們才能認識文章的價值。
在工作上,我們不能選擇讀者,只有讀者選擇我們。不得不跟從大社會價值觀。然而為了長遠發展,應該使讀者不致於「偏食」,單一口味,否則雜誌書刊不僅失去活力,亦失卻其傳承文化和傳播知識的社會功能。

2009-11-07

寫作的方法論(七)

早幾年網誌(Blog)剛興起,人們紛紛建立自己的 Blog,以為會增加人們對於寫作的興趣,提高人們文藝的修養,可是事實似乎背道而馳,近年人們文字表達能力只見低降,由潮語的流行可見一斑。正如潮語一樣,Blog 無疑只是個潮流,總有退減的一天。現在仍然活躍的 Blog 只屬少數,大部分都不多見更新。
當 Blog 大行其道之時,有所謂「民間記者(Citizen Journalism,或稱公民記者)」的概念,已有人為傳媒擔心。一般認為影響新聞可信性,觀乎現時香港傳媒的表現,頭條新聞在某程度上較像業餘的民間記者報導,多於傳統意義嚴謹專業的新聞採訪。除此以外,有些人認為會雜誌副刊寫手的搶飯碗。事實證明不足為慮,因為 Blog 文很少達到刊載於報章雜誌的質素,可能因為 Blogger 不是受薪的緣故,所以寫得隨意率性,甚至難以成章。
Blog 文無論在題材、資料、角度、篇幅等各方面,都不同於一般職業性的寫作。所以見到雜誌出現如像 Blog 的文字,若不是特意模仿,九成是寫作新手。原則上,Blog 文若不經過加工,難以在正統傳媒刊載,除非是個人專欄,須保存個人意見和文字風格。
Blog 文的通病反襯出寫手和編輯作為文字工作者的價值和重要性。傳媒寫作並不是隨便找個受過大學教育的人都可以做得來的工作,須經過在職訓練,從實踐中汲收經驗和技巧,最重要的是要有寫作的熱誠。事實上,寫作在工作上是堅持,在生活上是修養,無不與做人息息相關。

Blog 文也不一定水準不夠,主要跟寫作態度和風格有關。有人說 Blog 文採用「日記體」的寫法,「日記體」一詞應該是來自日語,指一種仿日記形式的寫作,有所謂「日記體小說」及「日記體散文」。「日記體」最大特點日記格式,如標題用年月日,內容敘述個人見聞和體會,而篇幅傾向於短少,通常只有幾百字,意味著寫作時間短。
關於書寫時間有一定的考量,一般人很少會長時間寫作,頂多 1 小時便須休息。即使有寫作習慣的人,較少會每天連續花兩三小時寫作,所以若把 Blog 文當作日記那樣寫,篇幅通常不會長。那麼,1 小時其實可以寫多少字?隨意寫作(即是想到甚麼寫甚麼)可以寫到兩、三千字,但期間需要時間考證及組織資料,還需要至少重看一遍。其作用是考證資料是否正確、文句是否通暢、用詞是否妥當等校正執漏工作。
經驗告訴我,以每分鐘打 60 字速度,大約可寫一千字。讀一千字需要多少時間?不多於 10 分鐘。可想而知,寫作與閱讀的時間不成比例。亦由此可見,長時間高度集中寫作耗費很大精神和心力,比起打電玩遊戲有過之而無不及,真的是少一點堅持也不成。
除了寫作時間和格式外,日記體的篇章結構近似散文。我說的散文是文體的一種,而不是因為文章結構散鬆而稱之為「散文」。絕大多數無指定格式的文章都是散文,例如學生作文、專欄文章等。通告、告示、一般書信、公文等有一定格式遵從,所以不算是散文,新聞報導原則上不能當作散文。至於雜誌文章可以是散文,也可以不是,視乎結構化到那個地步。Blog 文並無一定格式,故我認為應歸入散文類別,當寫成「日記體」,在定義上不能當是散文。
按我理解,「散文」是相對結構嚴謹的韻文而言,形式相當自由,但不等於沒有結構,反而更應重視結構。我們在學校學習寫作主要是針對散文,其中用詞造句乃至修辭手法,許多都來自詩詞及韻文,涵括在散文不拘一格的形式之中。由此觀之,散文有著兼收並蓄的特色,就似一個「容器(Container)」包裝不同形式的內容。
在文藝創作上,散文比較難掌握,皆因太過自由,無既定規格可循。這正是一般初學寫作的人經常遇到的困難--不知如何寫第一句。於是只好等靈感,其實是等腦子形式一個概念一種想法才開始下筆,如果算計這個組織腹稿的時間,完成一篇文章所需要的時間可能要比真正下筆寫作的長好幾倍。一口氣寫完一篇文章並不一定才思敏捷,往往經過長時間蘊釀才成,所以說寫作是種修養,是平日累積的功夫。
觀乎香港人寫的 Blog 文自由程度遠超於散文。若將散文比作荷包蛋,Blog 文可比作炒蛋。同樣是蛋,前者蛋黃蛋白分明,後者全部混和一起。那個容易吃一點?如想全部照單全收的話,相信會選擇後者。如說蛋黃是有益的精華,蛋白是無益的糟粕,有經驗的讀者寧願選前者。這或許不是個很好的比喻(我喜歡吃炒蛋多過荷包蛋),因為很少作者認為自己的文字是無用的廢料。作者總是希望讀者如像對待炒蛋那樣,文章中每字每句全部汲收。這個比喻旨在說明好的散文應該有核心,讓人容易了解文章的要旨和目的。
假如你想將文章炮製成荷包蛋的話,那是值得鼓勵的。首先不要想著如何寫第一句或第一段,最優先的工作是做好蛋黃(精華部分),那是你最想告訴讀者的訊息。這個核心思想恰當地化成文字後,再去增刪潤飾,或加入例證,或鋪寫引申。此時文章已有一定的長度,接著加入總括全文的結語。最後,應該精心設計第一段的引言。
最花時間的部分其實是引言,因為這個部分要在有限字數內點出題旨,並且要引起閱讀興趣,其中包括說服、解釋,甚至敘述等各種不同功能寫法。Blog 文在引言方面很少下苦功,因為作者都比較自我中心,很少會從讀者方面考慮可讀性,因為通常不會想到要引起一般讀者的閱讀興趣。實際上,需要視乎讀者的主動程度和賞析能力。前者跟閱讀習慣有關,後者跟個人修養有關。
瀏覽網頁的人通常比起雜誌報刊的讀者更無耐性,看到題目不對口胃即無心機看,所以引言無論寫得怎樣好也無用,反而起一個嘩眾取寵的大題更有吸引力。雜誌報刊由於人們要花錢買,都會翻揭所有頁面,題目縱使不太吸引,但仍會花時間看引言和小題,故此引言寫得吸引有一定好處。(「花錢」這個概念很重要,「不付出就不懂得珍惜」乃人之常情,所以不要問不願花錢買書的讀者意見,未必中用。)
莫以為讀者只看大題及引言就滿足,看畢全文的讀者大有人在,而且往往是目標讀者。這類讀者有明確目標,知道自己想要甚麼,瀏覽頁面是為了搜尋關鍵字,找到自己想要的內容(即是想去吃蛋黃)。另有些人會耐心看完文章,不是受到題目及引言的吸引,而是為捧作者的場(名人 Blog 流行的原因)。如此說來,作者名氣比文章內容更為重要,未免有點本末倒置,但是這個社會盲目追捧偶像的人是如此無理性,也沒有辦法。生活經驗告訴我,愈不理性的人愈有花錢的衝動。這或許是廣告往住背離現實的原因,這樣才能激過人們非理性的慾望。
另外,還須提及一些修養好讀者。所謂修養好並不指其品味高,而是比較能尊重作者,雖然文章不算太吸引,但仍會讀畢全文。這種修養雖然有點不切實際,但有機會帶來靈感和啟發。這類讀者能忍受寫得不好的文章,憑著慧眼發掘對自己有用的概念和資訊。這類讀者有著沙堆中淘金的本事,找到關鍵重點(將炒蛋分開蛋白和蛋黃)。這類讀者是稀有品種,本身是文字工作者,或者從事某種研究的學生,對於某個範圍的知識要有全面的了解,所以相關文章無所不讀。
Blog 文既無組織又欠目的性,是其難寫的主因,亦因此難以持續發展。一般 Blog 包含百篇文章已是很不俗,表示至少堅持了大半年,有數百篇表示寫了幾年時間,相信會一直繼續下去,但總會有無以為繼的一天。針對這個問題,我建議給必須為寫作設定一個目的,即使做人一樣必須有第一動因才能勇往直前,否則變成汪洋中的一條船,不知何去何從。我說的是目的,而不是理想,因為前者只要努力即能達到的現實,而理想並無一定會做到的保證。若果寫作成為生活習慣,就要實務一點,努力應該放在一些可以做,亦能做得好的事。
當然各人想法不同,理想可看成最終目的,文章當作達到理想的手段亦無不可。原則上,我不贊同以寫好文章作為理想。「好」是很主觀的,眾人認為好未必一定是最好,而最好只是個比較級形容詞,隨著處境、心態、人生觀而改變--理想應該提升人生境界,而非追求不切實務的空想。話雖如此,世界其實有絕對好的文章,然而即使肯花一輩子時間未必寫成,不僅在於個人天資及後天努力,還須人生際遇、時代背景等各種因素促成。況且,好的文章有其超越時代的價值,不是只寫給一個時代的人去欣賞。

2009-10-24

Windows 7 香港發布會


平日甚少出記者會(又稱「記招」),今次 Windows 7 香港發布會卻是主動出擊,皆因想見證這件 IT 界盛事。說是盛事也不為過,不單只指場面而言,亦指其象徵意義。事關 Windows 7 未推出已呼聲甚高,唱好之聲不絕於耳;推出之時吸引傳媒廣泛報導,大概是有留心 IT 產品的人相信都有聽聞;推出之後,相關宣傳接踵而至,有關產品一浪接一浪,短期內造就一定的聲勢,外國市調公司認為足以取代 Windows XP,這反映 Windows 7 將會帶來深遠影響。事實是否如此,還須拭目以待。
這次記者會出奇多人,看到傳媒接待的簽到紙至少有 80 個來自不同報刊媒體的記者出席,電視台全程拍攝。如此熱鬧場面,在 IT 記者會並不常見。這也給我一個機會與昔日同事碰碰面,互道近況。在交談之間,得悉有些人離開傳媒界又再次重操故業,亦有些人轉公司另謀發展,有些人仍是老樣子,這使我回想當年跑 IT 記招的日子。話說回來,場面也太擠擁,記者搏殺影相,敘舊的時間不多!

微軟 Promo 達人宣傳大使在會上介紹 Windows 7 新功能

這次記者會主要是發布性質,並無答問環節,完畢後官方安排替慈善義賣的人士影相,其實也沒有甚麼特別。雖然我不是跑港聞,也不忙影幾張作為備用,日後或可作襯圖。
對於 Windows 7 的推出,大致上是眾望所歸,不過有些人卻撥冷水。我覺得份屬正常,有人唱好必有人唱衰,正如賽馬博彩有人賣大熱門有人賣大冷門一樣。作為電腦雜誌傳媒,無論大熱大冷必要通殺,熱有熱唱,冷有冷踩。最怕無話題,無料可寫。所以 Windows 7 的盛大推出會是好事,不單只 IT 界變得熱鬧,甚至可能成為社會潮流,如此發展形勢,對於傳媒是有利無害的。

Windows 7 HK$377 義賣首位買家帶口罩黑超上台,嘉賓官恩娜勸他以真面目示人,但他當無聽見。


我個人認為微軟 Windows 一支獨秀並非壞事,但不是最理想的情況,最好是百花集放,Ubuntu、MacOS 各佔一定市場份額,那就有更多題材更大的寫作空間。Windows 7 正式推出,如說像 Windows 95 那樣成為一個 IT 業界的歷史里程碑,那就未免有點吹噓,我認為 Windows 7 的推出標誌著 IT 業界走到一個轉折點,現時的網絡應用(Web Applications)已見頹勢,如無新點子(如 Web 3.0)的話,難以保持活力。Windows 7 在這個時勢推出,對於 IT 市場帶來新動力,亦未嘗不是好事。

記者會後義賣人士入場購買 Windows 7 特別版。


2009-10-17

寫作的方法論(六)

曾聽人說作文如烹飪,好的廚藝能將平凡食材變成佳餚,出色的作家更厲害,不僅化腐杇為神奇,甚至改變人的價值觀。有些人為了凸顯寫作技巧之高強,特意利用文字來指鹿為馬,顛是倒非,文章寫得愈好,遺害只會更大。我覺得作者的立心要比技法更為重要。

這個「心」應該是社會道德的「良心」,還是專業操守的「本心」?兩者出發點不同,最好是兩者並存,當有衝突又如何自決?在工作上,往往是「本心」優於「良心」,老實說太過有「良心」,意味著無法放棄個人執見,寫作難以有進境,尤其是不能按規寫作,影響其專業水準。為何這樣說?

以前談過寫手與作家的分別,作家可說是藝術家,而寫手跟手藝工人類似,除非不接受命令,否則便要全力以赴。若說等靈感無非是拖延的借口,寫不到就寫不到,不必多作解釋。這有點像餐廳的主廚,有食材便能造菜一樣的工作習性。若果無料到,那就「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廚師有其技能所限,不是所有菜色都能造,寫手何嘗不是。好的廚師能學習創新,寫手尤其如此。然而,並不是所有寫手都願意為了做好自己的工作去不斷學習求變,如說是水準層次之別,不如說跟立心與志趣有關。
寫手說得好聽一點,是文字工作者,說得難聽一點,是販文為業。跟報紙檔小販一樣,是整個出版流程的一部分。我無意貶抑自己的工作,只是想說明一種職業是否高貴是否值得人尊重,在於業者是否自重,以及能否為大眾帶來好處。一個寫手本著社會道德良心寫作,或許無人願意出版其文章,但不能只看賺錢論成敗,以其立心就應該值得尊重。一個寫手本著專業「本心」寫作低俗文章,銷路愈好愈敗壞社會風俗,這種求謀一己之私一間公司之利的行為,並不能稱得上高尚。

說了這樣一大堆話,又跟寫作方法有甚麼關係?重點在於「立心」。這個「心」代表願景(Vision)及視野(View Point),決定影響發掘題材的方向。例如說最近有消息指業界將推出 Wifi Direct 新標準,使數碼裝置能直接經 Wifi 互通互聯。

一個以個人之利為「立心」的寫手,可能會覺得這個點子對自己一點用處也沒有,事關他早已習慣現時的數碼裝置使用方法,因此不會對這段新聞多個留意,更不認為值得大寫。
一個以電腦用家的利益為「立心」的寫手,會認為自己雖然用不著,但總有讀者使用電腦接駁數碼裝置時遇到困難,這種新技術或許解決某些人操作數碼裝置的問題,因此會研究這種技術的操作細節,看看解決了甚麼問題。
對於一個以 IT 業界的利益為「立心」的寫手,第一件考慮的事是嗅探商機,這種技術可否衍生新應用新產品。第二件事是思考新技術會否取替現存技術,這意味著某類產品會淡出市場,或者朝令一個方向發展其他功能以作抗衡。這兩點都對業界市場或多或少造成影響。
對於一個以刊物的利益為「立心」的寫手,為此撰寫文章希望從這標準的技術探討提出嶄新觀點,用來「省招牌」,以增加在同類刊物中的聲望。事關雜誌也要講口碑名氣,讀者覺得文章有真知灼見,不同凡響,才會受到重視,值得推崇。所以有時文章不一定要看得明白,寫法嚴謹,令人信服,亦有賣點。這亦算是一種包裝手法。
同一個消息可以從不同方向和角度去分析,衍生出不同類型的文章。所以說,發掘題材並不應只看一面,應該跳出既定的框框,思考哪些人對於哪些事物有甚麼興趣。在社會上稱為多角度思考,亦可視為情境式思維,以不同身份代入不同處境想像遭遇的問題以及應對解決之道。這不單只能讓人發掘出自己平日忽略的題材,亦可以了解讀者的需要。總之,寫手的文章必是針對讀者而發的,投其所好是基本策略,只算是被動的防衛策略。最好是由守變攻,做到引領讀者口味,發揮社會影響力,方為刊物長治久存之策。

2009-10-03

寫作的方法論(五)

以前談有關構篇的方法和概念,主要是在指定題目或者框架下搜尋資料鋪寫成文基本的起手式。原則上,不同類型的文章是有既定寫法,例如傳統敘事寫法是起承轉合,這都應該在學校習得的知識,我不必重複,只好說一些經驗之談。
實質上,學校教的作文方法未必合於媒體寫作之用(大學教的新聞寫作除外),因此寫法往往需要微調,如前文所述文章要加賣點,以及從多角度探究事物各層面,諸如此類。
我見過一些寫手,連基本構篇的概念也沒有,就使我懷疑是否適合做傳媒這一行。如果有心做好自己工作的話,我就當暑期工實習生那樣多加提點;無心做只當交差的話,文章改到合乎標準便算不會面提指正。一來是講多都不會聽進耳,二來是這個年代的年輕人心靈脆弱經不起別人批評。最重要的是,要全面分析評論一篇文章,再作出有建議性的指導,需要花相當多時間,單是講解的時間還多過寫出來的時間,如果對方不領情,無謂做吃力不討好的事。有時候,工作流程大急逼,即使肯跟同事談論文章不足之處及改善之道,還不時給排版催稿。這也情有可原,傳媒出版的公司並非教育機構,編輯的職務原不是為了教書,況且多做出版流程以外的工作實在不恰當。
然而,作為一個有要求的編輯,看見收到文章愈寫愈差,又不能當面指正的話,我只能做的事,大概是在自己的 blog 寫這系列的文章,跟有心在這一行發展的人分享經驗心得,並不是有怨無路訴,只要希望香港讀者能讀到好文章,並且能增加文章賞析能力。再一次說明,我提到的某些寫作陋習是十多年編輯寫手生涯常見的現象,如果在你身上發生的話,請不要對號入座,事關這不是只有你會如此,以前有人犯過,相信將來亦會有人重蹈覆轍。

一個全能的寫手可能不及一個純粹的文字編輯更有價值,因為這樣的編輯只是執漏,確保文章的可讀性。寫手是文章內容生產主力,是文章原材料的發掘者,有能力發掘題目。一個有經驗的寫手,應該明白寫作是只是工作的小部分,花在搜集資料時間也很多,而投入最多時間和心機的應該是找題目。根據我的經驗,找題與搜集資料是同步進行的。即使腦裡靈光一閃想到一個絕世好題,如沒有足夠資料內容支持,大部分情況下都難以寫長,甚至不能成文。
文章題材不是話有便有,好的寫手能長寫長有,就有肯花心機去找題。初入行的寫手往往為找不到題而麻煩,因為對於題目處理掉而輕心,甚至是浪費題材。我見過的情況包括有以下幾種情況:
1. 大題小做:未能完全發掘題材各層面的可能性觀點和內容,往往只見林木不見森林,自己做過這類範圍的題材,就以同樣方式同樣思維去處理同類的資料,文章便無新意。有時是自我局限,遇有難度即打退堂鼓。要明白,雖然現在寫不成,但肯花時間蘊釀,或等條件成熟,也可以寫出來。原則上,寫手急攻近利,通常無好作品。
2. 寫作與生活分離:寫電腦教學文章的寫手,不以玩電腦為興趣,自己亦不投入研究各種電腦應用。如此一來,自然不會找到對讀者有用的好題。為何如此?這跟公司政策有關,主要是為擴大寫手寫作範圍,作多方面的嘗試。可是,寫手並非個個好學,往往固步自封,所以愈寫愈艱難。
3. 隧道視野:這是指一個人處於隧道中,永遠只看到單向而有限的風景。許多人的思維方式也是如此。寫作理應不會如此,如果常做資料搜集,見多識廣的話。話說回來,有些人喜歡用「隧道」保護自己,看得多想得多,實在混亂頭痛,不如凡事只看一面,比較輕鬆簡單。
4. 缺少好奇心:好奇心有皆有之,但並非所有人都能經常保持。事實上,成人傾向於對事物保持固定的觀念和看法,這不僅減低了好奇心,亦是對寫作,乃至對創意的一大局限。關於思維的局限,是要個人去突破,旁人只能啟發,不能強加於其身上。我認為好奇心往往是自我中心的,即是切身之事,好奇心自然會大一點。
5. 缺乏動力:這個動力不單純指寫作的動機,亦是發掘生活的動力。沉悶的生活消磨人的意志,艱辛的工作是難以堅持,寫作也是一樣。對於許多人來說,閱讀是尋求知識和意義的途徑,如果寫手覺得生活全無意義,即是說自己投身的工作也將無意義,那麼,文章還可以讀出甚麼有意義的東西?

從另一個發展角度看,以上各點反映寫手的各個階段心路歷程。頭一年寫手寫自己不認識的題材,若不是模仿抄襲,便只能寫自己所能見到的事物,所以許多題材「捉到鹿不懂脫角」。第二、三年對於某個範圍的題目有一定認識,漸漸產生慣性觀念,變成隧道視野,寫來寫去都是那幾個套路。由於工作不斷重複寫一個題材,無法突破,不斷「打困籠」,工作開始變得沉悶,謀殺創意,愈寫愈無動力,乃至生活趣味也減淡,最終人心裡產生一個黑洞,吞沒一切生命力,包括自己。

將以上毛病改過,寫作找題會比較不受限制,但不等於一定能發掘自己認知以外的寫作題材,其實找題除了經驗和知識之外,還有一定方法,姑且稱為發掘靈感的方法:

1. 與人交談:與讀者交談,了解他們的喜好和需要,那就知道哪些題材應該要特別注意;與同行交談,了解他們的缺點和錯漏,有則改之,無則勉之;與朋友閒聊,發掘身邊趣味話題,如何將之與自己寫作拉上關係。寫作與閱讀雖然單向的,但都涉及人的感知和表達。當文章發表出來,就成眾人之事,那麼,作者又如何可以忽略人的因素?
2. 懂得發問:這可說是老生常談,而重點在發問的技巧和方法。例如,不只問是非題(Yes or No),還要問如何做到(How-to),有甚麼分別(What's Difference),有甚麼影響(What's result)。問題互為關連,就足以發掘一些你忽略的層面。
3. 任何事都有可能:對於違返自己認知的事情,先不要否定,應該想多幾步,例如問為何不能這樣(Why not)?有時候,即是寫一個想法不能實現都可以成文。從反駁中,找到更多可能性和趣味性,這可說是發掘創意的基本技巧。我喜歡提的問題是「假如(What-if)」,這一句是個很好用的百搭作文題目。例如「假如我是美國總統,我會怎樣看待資訊科技業界」,足以寫一篇長長的論文。
4. 有正必有反:如果人們告訴你某產品有一項優勢,應該有這樣的條件反射:沒有這種優勢的產品又怎樣辦?事世很少會獨存,必有其他東西作為對比和襯托,由比較及分類可引申無窮內容。正如道家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所謂「一」是主體,是正面,講求自覺;所謂「二」是客體,是反面,講求對待;由正反之間,產生不同階段和組合。所謂「三」,指互動變化中所衍生的事物,需要作出分類去認識。
5. 新瓶舊酒:這是形式與內容的配搭所產生的新意。不少人認為「新瓶舊酒」是貶義,正如西方古諺語所言「太陽底下無新事」,真正從無到有的發明或發現實際上是相當少,即使是全新的東西,人們亦會以慣常方式去認知,於是也有「新瓶舊酒」的感覺。

所謂「寫作靈感」,在某程度上,是生活的素養,自己不曾投入某一種生活,不與人互動,很難保證有寫作的資料來源。文章之所以作篇,跟人的思維延續能力有關,一事與一事接二連三,如火車頭拖車卡那樣,文字自然從腦海中流出。怎樣令自己心裡有一個火車頭,如何配置車箱讓它們緊扣不斷,如何使其有足夠動力推行,那就是寫作技巧的體現。

2009-09-26

寫作的方法論(四)

認知模式看似深奧,其實跟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由官感開始到理性思維,人不知對自己接受的資訊放進自己的認知架構,才能了解世間事物。所以人以認知模式為成作文基礎,就像呼吸那樣自然的事。
事實上,認知模式的作用巨大,甚至是決定了古往今來的哲學體系,例如唯心論、誰物論、發現論、演化論的觀點,都是根源自認知模式。(本文並不打算深入談論哲學,即使有時免不了要避寫作的哲學層面,如目的論、功能論、方法論等。)
認知這門學問,是目前的科學前端,有所謂「認知科學」,分析人類知感能力如何發揮作用,其功能和目的為何。在電腦學上,有「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ent)」範籌,其中有部分的編程設計使電腦模擬人類認知,各種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如指紋、虹膜、容貌、聲音等)是其具體成果。以前寫過這類的文章,採訪過這方面的專家,所以我比同行更重視認知。
認知在寫作上往往起著指導作用,但成文未必一定全然是最初認知過程的重述,其間必會經過濾、挑選、整理、分類等過程,篇章重組成另一個架構,這可說人的知識架構。例如說,寫一本談釣魚的書,最初草擬的大綱,並非來源資料搜集的過程,而是來自個人經驗,或者先驗的知識,例如參考同類型書籍的目錄和編排資料的方法,作為寫作大綱,然後邊搜集資料邊修改大綱,這是做學問的基本方法。從另一角度看,最初的認知並不可靠,有可能被誤導,在不同認知方法互相印證之下,才會有較為真實的知識產生。所以,做學者往往需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以掃除認知的盲點。
在這裡再次強調,寫作很大程度上是學習過程的描述,然而精於學習的人未必一定精於寫作,但是寫作好的人往往會花時間和心機去學習不同的知識,即使是小說家也不例外。不肯學的人通常無法寫超出自己知識範圍和生活經驗的文章,所以不能長寫長有。
若果在全無學習及知識底子之下,硬要寫作說明性質的文章,最常見的情況會是充滿學習的謬誤,例如以偏概全的誤導,未經印證的錯誤推論等,連資料真實性這個基本要求都做不到,根本就不合格。

人追求真善美,文章也是。當三者不能同時兼顧的話,那就要有輕重之分。我以寫教學說明性文章為主,真實性自然放在首位。為求真實,善與美可以犧牲,不過世事無絕對,真相不僅是醜惡,甚至是有害的,為了求真而妄顧社會福祉,是不道德的行為。應寫不應寫,究竟是基於道德因素或商業利益考量,我在工作上不作判斷,說是工具主義的流弊也好,或是逃避作為一個人的責任也好,工作歸工作,個人不置評論。

言歸正傳,前文說明認知之前有先驗架構作為藍本,這是做學問的傳統方法,所以其寫作出來的文章往往偏離常人的經驗和認知,在某程度上,是將事物以抽象形式表達出來,其目的是避免認知的偏面性,以及讓知識變得有通用性,而不是只合用於一時一地一人的情況。問題是,文章愈抽象愈難懂,怎樣才能使抽象內容變得易明?很簡單,以人們能接受的方式表述,說得俗一點,即「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要知道,閱讀文章也是一種認知,文章合乎讀者的認知架構,那自然容易接受。
這個道理相信許多人都懂,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作者寫作時心中只想到自己,所寫的無非是自己想說的話,讀者在他們心目中只是沉默的旁聽者,甚至根本無關輕重。這種自我中心的寫作習性所有人都有,只在於程度上的差別而已。原則上,愈是主觀的文章讀者認受性愈低,除非作者寫出讀者心目中的「客觀」(這裡的「客觀」指「眾人共有的主觀」,或說符合一個團體的價值觀)。這可說是「見人講人話」的另一種做法。
舉一個以讀者認知為本的例子,那就是《蘇菲的世界》。這是一部哲學史小說,講述西方哲學史重要的學說和人物,作者喬斯坦.賈德(Jostein Gaarder)心目中的讀者對象是個 15 歲小女孩,相當於無任何背景知識和生活經驗的讀者。要讓如此低程度的讀者都能明白深奧抽象的哲學概念,那一定不能用回傳統的哲學語言和表達形式,於是作者採用小說形式表達,而又不單純採用第一身的體驗式寫法,其中加入第三身敘述的雙重敘事結構。這樣使讀者跟隨小說主人翁進行自我認知及哲學探索,認識到哲學的發展概況,同時又會以一個超然角度了解一些個人無法體驗到的抽象觀念。
我提出去除作者中心的主觀性,並主張「寫作為讀者服務」的觀點,相信必有人反對。事實上,作者應該是領著讀者走,識見必須比目標讀者高一線,那類似老師與學生的關係。對於說理及議論性質、傳授知識的文章,這是絕對是應該持有的觀念。如果作者不自重,讀者又如何會認真對待其文章。
原則上,作者在知識或經驗上必須要在目標讀者之上,否則那就不要寫教學文章,免得教壞人。問題是,作者許多時因為商業理由,硬要寫一些自己不明白的東西,其認知水平跟讀者一樣,那就連自己不太肯定寫出來的內容的正確性,那絕對影響文章的價值。
知識和經驗未達標無時間學習但要又寫,那又如何是好?發揮記者當行本色,訪問這方面的專家。藉著你的文筆記錄別人的知識和經驗。作為一個記者,應該是「述而不作」,為讀者提供的服務,可以有許多方面:
1. 拓闊視野,增廣見聞。
2. 解決讀者心中的疑問,提供實用資訊。
3. 令複雜內容變得容易明白,容易吸引。
4. 增加內容的趣味性,迎合讀者的口味。
5. 啟迪人們智慧,提高文化質素。

以上各點通常不能同時達至,有時甚至會互動矛盾。尤其是過於讀者導向的時候,為求迎合讀者口味,勢必造成內容同質化的趨勢,若不是題材單一化,就是表達形式僵化,最終使讀者質素每況愈下,並且流失有識見的讀者。

2009-09-12

寫作的方法論(三)

前人在寫作上做了許多實驗和創新,統稱為文學技巧,一般人稱之為「文筆」。想深一層,「文筆」這字眼較強調工具性,因為筆是工具的一種,是為實現技巧和設計的基本修件,一如繪畫、木工,不同的技巧要不同的工具才能達成。在這裡講的「文筆」不單純指修辭技巧,也不是指寫作風格,而是構篇用到的工筆,讓作者畫出的輪廓藍圖。

就我個見解寫作有如建築講求結構,所以重視大綱,篇章安排。一般人採用寫日記方式,想到甚麼便寫甚麼,看似輕鬆自然,但是當一寫到不熟悉的題材時,便會寫不出來,苦無門路,這意味缺少構篇能力的培養,所以初入行的寫手很快無以為繼,不僅寫作泉源乾竭,連內容也不斷重複,寫法全無新意。正所謂「文窮而後工」,必須窮極變通,寫作才會有進境。以下講的是我個人在「七窮六絕」之情況下寫作求生之道。

首先,要強調一下寫作跟認知方式的關係。人們用自己思考方式去理解事物,並以相應的方式表達出來。原則上,所有人都能寫,但長寫長有,則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事關沒有人提供意見,沒有教練敦促提醒,最終不免寫乾自己支筆,其中最常見的問題是認知太過慣性,便會思想僵化,千篇一律,這時候寫作到了死胡同,應該要另覓出路,即是要對世事重新建構,以嶄新角度觀看事物的種種形態。如此一來,無論在題材、內容和寫法等各方面,都可以屢有突破。對許多人來說,改變既有的認知模式,往往是吃力不討好的事,但不等於無法改變,其關鍵在於知道自己怎樣認知,故此有必要解說常見的認知方式:

視覺型:其所作出的描述隨著視點而轉移,有點像拿著電筒在漆黑房間中照看環境。例如寫一件產品,總是由外觀設計開始,跟著逐個細部去檢查。這引申為「瞎子摸象」的寫作方式,看甚麼就寫甚麼。
概念型:概念是後天習得的知識,多數由書本獲得,或者父母教師口述,屬於未經驗證的二手資料。人們按這些觀念去理解事物,往往將之類型化,不僅資料流於片面,亦往往只能玩文字遊戲。
印象型:第一印象主導人的認知,有些人專寫印象,所獲得的資訊都按印象去理解,合於印象被強調,不合於印象被忽略。這有點攝影機鏡頭對焦,只有中間影像清晰,周邊模糊。跟概念一樣,這是思考的簡化,讓人們可以很快下判斷。
類比型:在全無印象和概念之時,人傾向於透過已知事物去認識全新事物,有人會嘗試歸類,或者採用比喻形式,將類似特徵聯繫起來,甚至推論其他特性。最明顯的例子是外星人的模樣。一般人認為外星人有著類似人類有手有腳,假設外星人有著超乎人類的科技文明,所以腦子一定很大。其實未必,這可能是一廂情願的臆測。
體驗型:從作者親身經驗,去描述事物特徵。跟視覺型不同的是,作者參與其事,主要描寫經歷和心情。這種寫法很主觀,跟視覺型有著同樣的缺點--只見樹木不見樹林。
投射型:人具有同理心,可以感知別人的情緒,這種能力可轉化為認知能力。常用的方法是將心比己的推想,假如自己是某人會如何思考有何感受。投射到別人身上,並非行使主觀,而是放開自己的成見變成另一個人,這給與人另一種思考模式。
個案型:以不同種類的人的處境去描寫同一件事物,從不同個案反映事物的全貌。寫法可以是以上各種類型的集合,最後會加入綜合分析作為總結。
提問型:一般新聞報導傾向於提問型的認知,即是以一連串問題作為寫作基礎,皆因新聞多以採訪為資料來源。此外,資料的真實性往往藉著提問來驗證。
對比型:這是其實是哲學思維方式的一種。這世界有光必有影,有是必有非;白色襯以黑色,才能反映白者之所以為白。這跟奇正的寫法關連起來,「正」是大眾認同的常識,本來平平無奇。「奇」是常規以外的事物,超乎常人所能理解。有些人專寫奇人怪事,或者在平凡事物尋找不平凡一面,可算是刻意好奇。原則上,要知道甚麼是正常情況,才能決定甚麼是非可尋常,這意味著這種認知必須有對比概念才能運作。
序列型:一般人理解事物由簡單概念至複雜分類,構成循序漸進的認知方式。用這種寫法心中有一個想法,便是「下一步會怎樣(What's next step?)」。除了程序的序列外,還有時間序列、因果序列等,事實上,序列是貫串人類思維的重要元素,我們無時無刻使用,但卻不自知。
演化型:這可說是序列型的引申,事物的演化包含有等級有先後的序列,由原始到先進,由小型變大型,由地區性變成國際性,通常形容為不同代數或階段,各有繼承的關係,其間各有不同的結構和組成,從中作出比較,可以見到演化的概念。
根源型:許多事物的發生並非偶然,其間必有各種歷史、環境、外在內在因素驅使事物發生。從中找出因果關係去認識事物的現況,這是做學問用心著力之處。雖然這不常用的認知方法,但有其重要意義。

以上談到的認知方式常見於各類型文章,因為不明白又怎可以寫得出。許多人害怕寫作,因為不理解主題不知需要甚麼資料,或者擔心弄懂相關事物和資料,需要花費巨大精力和時間去組織和處理資料。認知方式可說寫作的切入點(或入手點),有著指導作用,尤其是初期要進行搜集及處理原始資料之時,給與作者一個方向和提示。

2009-09-05

寫作的方法論(二)

寫作方法是個大題目,要講得完整的話,可以用上一本書 300 頁的篇幅。好似教料書那樣嚴肅認真討論寫作,相信許多人都無興趣。事實上,寫作方法和技巧五花八門,各有各人的觀點和風格。我講的只是我自己慣用手法,儘管文體規範了寫法,我認為變通最為緊要。我主張用活法,而非死規則;要因事制宜,不應墨守成規。
這樣說法可能會令某些初學者莫衷一是,心裡疑惑為何這篇要這樣寫法,那篇卻要反其道而行。我對別人寫作的建議,並不要求一定要如此構篇,總是強調文章必須有賣點(Selling Point)。
這是市場推廣的術語,其實不應該用於寫作觀念,不過,實在傳媒寫作或多或少具商業性質,報紙賣的不只是新聞消息,亦包含廣告性質的資訊,由此引申消息為何不可 視作商品。因此你要讀者受落你的文章,文章必須有吸引力,即所謂「賣點」。
文章的賣點可以是包裝,也可以是內容。前者的元素包括標題、圖片、排版,講求表達形式(Presentation);後者指有價值的資料和情報(Context),即是文章本身,而文字衍生的啟發性,只有聰明的讀者才能領會,可算是文章的增值功能。以前認為實用文章應該以內容優先,然後才講包裝。不過做了這樣多年,發覺許多編輯、老闆都是先講版面包裝,才去照顧內容。
由於太過強調版面,往往給人「文章寫成怎樣也無所謂」的感覺,最緊要的是標題夠搶眼醒目,版面美觀就可以。重視自己專業的寫手不屑這種態度。有人曾說晦氣話:「讀者只睇題就足夠嗎?不如隨便湊合內容就算。」最近聽同事當笑話講一件事:有人交廿多頁報告給上司,除了頭尾七頁有實質內容之外,中間部分全部抄襲亂寫,正應這句晦氣話。驟耳聽來荒誕,我卻見怪不怪。事實上,不少小說及論著都是虎頭蛇尾,有些雜誌更是只有一兩篇主打文章,而其他不值一顧。我以前的老闆甚至說「不必每篇文章都要花這樣多功夫去編寫,只要有一兩篇夠照就成。」有個老闆談版面時問我:「這樣的主打大題值不值 10 元」(這是商業計算,怎樣的內容驅使讀者肯花錢買書)當大部分人都如此做,無法不跟風。老闆慨歎地說「劣幣驅逐良幣」--即使有心做好本書,就無人睇。
在急功近利的社會風氣之下,我意識到傳媒寫作起著結構性的影響。最明顯的例子是某些二線的新聞寫作,將重點放在第一段,然後是說明事件經過及影響等細節。這是慣常寫作,中外皆是。外國傳媒資料性豐富,寫得很長但不常見重複內容。可是香港報紙一句變幾句而沒有實質內容,給人湊足字數的感覺。為何一篇報導幾十字講完,卻要寫成數百字,而其中又沒有加入新資訊?我猜想可能是為了遷就版面,如果一些二線新聞題目有一定吸引力,但奈何文字太少相片太多,排出來的版面並不好看。這裡涉及圖文比例的問題。雜誌一篇文章第二頁開始作為常規版面(第一頁有開版相大標題,採用特別版面設計,故此特別處理),其編排通常是四成文字六成圖片,較為具體的規定是一頁 800 字配 5 幅圖。這只是慣用法,實際要看刊物風格、文章性質而定。雖說文少圖多是大勢所趨,但總有一個限度。如果文字太少,給人的資訊不足的印象,覺得物非所值。這方面反映於書本的厚度。有些書商為了將書價定高一點,往往將文字印大一點加上插圖(或者不必要表格),以便可以加多幾頁使書籍變厚。這是出版界慣技。
為了遷就出版的需要,文章不宜太短,當無法產生新內容之時,於是唯有出術取巧,即所謂「灌水」,如前文提及的湊合內容的寫報告方法。這是業餘寫手臨時應急的花招,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其實自欺欺人。另一種「灌水」報紙新聞常見將內容重複的寫法,看似專業自成規格,給中學生做文章摘要,便可看到「灌水」成份。

以上談到報刊文章寫法的流弊,主要想說明有其結構性的因素。另一方面,為應合商業上的需求,無可避免要為文章重新包裝。這些包裝是寫手或編輯在成文後所作出的加工和修飾,有以下幾個技巧:

1. 故事包裝:小說採用倒敘法將最精彩部分放在開首,然後才平鋪直敘講故事。至於說明文章亦有可以如此包裝,以一個故事作為引子凸顯主題。對於被認為沉悶的說明文章,可增加可讀性,因為人們喜歡看故事,如果故事別出心裁,令文章生色不少。這種手法多用於哲理文章,講故事之餘,再作一番解說,入情入理。
2. 另一種包裝是主題重現,在適當的位置重述本文所要呈現的重點及主題。一般人的講法是首尾呼應。當文章很長的時候,策略性地在中段部分出現重點句子,有助加深讀者印象。其原理類似一首音樂重複出現的旋律,讓讀者容易記住。這不是說一大段文字不斷重複,或者某字詞(或人名)頻密出現,而是一句口號短語(指精句)在文字出現兩三次,以便關連主題,其關鍵在於出現的位置。要明白人的專注力有限,常人讀文超過十分鐘,開始忘記前頭的內容,若果文章結構鬆散,分支太多,讀者有可能會迷失,主題重現起著提醒作用。另外,有時輔文可用上主題重現手法,加強與主文之間的聯繫,令文章編排緊密。
3. 第三種包裝手法是活用例子及比喻。例子較為實在,減少語意含混,令表意更清晰,不過不是所有情況都能找到例子。比喻給予抽象概念一個具體形象,使人容易理解。比喻是種修辭手法,將兩種事物關連起來,說明其共通性。比喻要小心使用,因為有可能會引喻失義,變成多個歧義。例如:這一句「手機揭蓋如像鑽石一般,別具氣派」,如果揭蓋真的是鑽石製造,這句成立,但用「如像」顯然是個比喻,其中沒有說明共通性,留了一個空位給讀者填充,對於說明文章來說,絕對不是好寫法。究竟手機揭蓋如像鑽石一般光滑,還是堅硬,抑或是閃爍生輝?向作者查詢,原來指手機外殼有著類似鑽石的菱形切面。
4. 第四種包裝手法是避免複雜句子結構。雖然許多人都知道句子愈長愈難明,但偏偏不願將句子精簡,因為改寫要花時間和精神。有時原作者借用別人資料,根本未消化內容而照抄可也,於是就很難改寫了。編輯改寫原文,有一定風險,尤其是複雜語句,可能愈改愈錯也說不定。有個方法可避免複雜語句,那是唸讀文章一次。讀得不順,就有改寫的需要。
5. 圖文配合也是一種包裝。在教學電腦文章中圖像是重要元素,所以寫手必交電腦擷圖。這些都是說明圖片,可說是文章的一部分,故此由寫手提供,我稱為「必落圖」,因為不能隨便刪除。文章另一種圖叫「襯圖」,意指用以襯托文章內容的圖像,輔助文意表達,不過通常用來填塞版面,尤其是寫手交不足字數的時候,通常由編輯代找襯圖補位,由於有著修飾成分,當版面空間不足,襯圖可以不用,其間要考慮圖文比例,現時人們害怕「字海」,一頁至少有兩三張圖充撐。有一個襯圖必然會用到,那就是開版相,即是表達主題的圖片,必須圖文配合。簡單來說,圖的意象跟內文相關,可說配合得宜,有相得益彰之效。若果圖歸圖文歸文,這不是好的做法。整體編排是編輯的工作,自然顧及圖文配合。有時候,編輯可能不知必落圖有甚麼用處,有賴寫手提供的圖說明。此外,圖像的擺放位置跟內文配合,稍有經驗的排版員都會兼顧到,但有時也可以變通。

在這裡提一下,編輯的工作可以用「編審校對」四字來概括。上文提及的包裝手法許多時是假手於編輯,算是編排文章的工作。實際上,出版流程的權職分工未必清晰,小型出版社寫手兼做編務工作,主導版面設計,編輯做執頭執尾的校對工作不是沒有的事。換言之,編輯也是寫手作,全職編輯對於小型出版社來說比較少見。一般人認為編輯要比寫手高級,編輯理論上可指派寫手工作,事實並不盡然,其間要看權力關係。原則上,一般編輯只做支援,寫手才是生產主力。寫手不交稿,編輯是巧婦難為無米炊。有時連催稿都不做,因為自己也週身忙,即使催稿也沒用,交不到就是交不到。
當然經驗編輯可做主導文章企畫,可是寫手不配合的話,成品強差人意,不如由寫手自己發揮好了。許多時候,就算有企畫,亦不代表寫手會跟從,原因有許多:其一,缺乏團隊精神,喜歡自寫自作;其二,個人能力問題,不能按規寫作(即是限題材限字數限寫法);其三,資源限制,電腦文章需要硬件測試和軟件實作,如無適當的軟硬件,根本寫不成;其四,溝通不良,資訊不共享,各自為政,沒有寫作大綱尤其如此。要知道,多人合寫相當於工程規畫,如果各成員不合作無間,效果適得其反。
處理單人稿件,編輯亦不敢動輒退稿,甚少要求寫手重寫,不是大錯也要照過。這不單純是權力問題,最重要的是出版流程急逼,編輯有時連初稿也不及看,便拿去排版,第一校回來亦不敢大改。文章好壞很大程度是在於寫手,編輯修飾加工相對少。所以,我個人觀點是:文章好是寫手功勞,有錯漏編輯要負責。做一個好編輯,吃力不討好。

有次見工,招聘者問我編寫過最好的文章是甚麼題目,一時間毫無頭緒。事關多年來寫過無數文章,我認為寫得好編得好,未見有人讚過一句。自己覺得一般貨色,反而有人說好,可能因為淺易之故。
回心一想,我會期望有人心存感激讚許我的文章嗎?頭兩年或會有這樣的渴求。做了五六年後,別人的讚譽已不重要,我有我當行本色,別人懂不懂欣賞是別人的事。做了十年後,工作環境不容我追求更高的進境,我覺得應該給別人發揮機會,甘願扮演支援的角色。
我寫這一系列文章一方面是個人經驗總結,另一方面是讓別人不要重複我以前有過的錯誤觀念,糾正不良的陋習,尊重自己的專業。要明白,個人雖然不能扭轉社會大勢,但至少不要妄自菲薄,了解自己的工作對社會有多重要,不應隨便放棄心中的理想。

2009-08-15

寫作的方法論(一)

儘管教導寫作不是我的工作,可是在編務上我免不了要評析文章,指出其中可以改善之處,提供一些意見使作者能針對讀者的需要。當然這只是個人見解及提議,未必所有人願意接受,更不是所有人會即時改正。我覺得與其文章寫好後修補,不如在寫前想清楚,避免不必要的錯誤,來得更為實際。如有這個想法,那就會重視寫作規劃,即會在佈局謀篇上下苦功夫。
文章應該如何寫法,相信寫手心裡會有個譜。可是我見到的問題是,有些寫手的文章有著結構性問題,不能只改寫句子就算,有需要改動段落編排,甚至需要將文章重新建構(相當於重寫)。就我看來,會覺得有需要給予寫手寫作指導。許多時,批評別人並不是討好的事,但不給出有建議性的意見,又不是我的習慣。有時講得太多,未免惹人煩厭。從事文字工作的人搞到要人教作文,會覺得很丟面子,甚至自尊受損。但是有讚無彈,或者勸百而諷一,就可有水準之作嗎?
寫作有點像傳統的技藝,採用傳統師徒制教授,可能比起學校課堂學習更有好處。這裡講的好處,並不單只在於技巧和知識,亦包括對待自己專業應有的態度和道德操守、自我完善的追求、悟性的培養,以及如何從別人身上學習(偷師)。
如果以下提到某些寫作陋習,你覺得自己也曾犯過,請不要對號入座,因為這是多年來的觀察,有其普遍性。文中有些心得,可說是我自己久病成醫,從敗筆中汲取的教訓。以下主要談論一下雜誌文章的結構概念和入門手法。

電腦文章雖然不以修辭為優先,但必須重視結構,而文章結構是較難理解,亦是難以掌握的東西。文章基本結構相信許多人都知,最常見的會是「起承轉合」。這常用於故事寫作,是種傳統的寫作方式。雜誌文章大概如此,當然會有例外。為了方便起見,我按版面編排的觀點,將文章拆分為三個單元:引言(Introduction,或稱 Lead)、主文(Block,或稱 Body)、結語(Conclusion,或稱 Ending)。「引言」相當於「起」、「主文」於「承」及「轉」、「結語」相當於「合」。 這裡配以英文,反映這三個單元另一種意義,稱「引言」為 Lead ,強調有引導作用,寫文應該引領讀者進入知識之門;稱「主文」為 Body,強調文章如人體一樣是有血有肉有骨架的軀體,各部分應該有機組合,環環緊扣;稱「結語」為 Ending,文章應該「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給與文章完美的結語,跟有美好的引言同樣重要。

在概念上,文章可視為一段段文字塊的整合,而每個文字塊都有其功能和作用。「引言」的作用是引興題目,點明題意(或稱應題),扼要說明文章所要論述甚麼,如是探討一宗事件一個現象,宜給與讀者一個概念性的斷論。引言不能太長,長度不宜超過主文的五分一。這裡很難給定一個字數,很多時視乎情況而定。如果只有 400 字的短文,我會有兩句作為引言。如果是十多頁的長篇文章,引言可以有 500 字,有需要的話,加個撮要簡表作為每個部分的題要。
「引言」是讀者第一段接觸的文字,重要性僅次於標題。所以引言不要有錯別字,而且要寫得精練有力。「精」是無廢話言之有物;「練」指文字嫻熟,避免用生僻怪語;「有力」指有感染力,務使讀者有必看的理由。重點在於「有力」,而「精練」是達此目的的手段。所以,有時為求引起讀者共鳴,即使用上口語俗語也在所不計。在某程度上,「引言」跟產品包裝或標語口號(Slogon)差不多,用來向讀者推銷文章。引言起著應題作用,可是許多寫手都不注重,事關作者設定的大題,往往被人改掉,應不應題又有甚麼所謂。站在讀者立場,文必須對題,否則有被欺騙的感覺,這個對文章內容可信性大打折扣。人們不會把雜誌文章當作失實廣告那樣向銷委會投訴,但誤導讀者的後果可能很嚴重。所以起題必須小心。

「結語」許多人當作結論看待,其實也未必一定。我個人並不認為每篇文章都要有結論,但有些讀者的閱讀方法,先讀「引言」再讀「結語」,因此以「結語」凸顯作者的觀點和評論,會對讀者產生影響力。為何會先看結語?例如說,一篇顯示卡測試報告文章,許多讀者對於細節不感興趣,最想知道的是這張顯示卡好在哪裡,是否物有所值。讀者會直接看結論,然後細閱內文,看看這個結論如何獲得。這就是說,讀者不一定會由頭到尾順序地閱讀文章,亦可以先看文尾的「結語」再回頭看主文。在某程度上,「結語」也應如「引言」那樣需要有說服力,引起讀者閱讀的興趣。當意識文章可以有不同的讀法,便會明白將文章分段起小題的重要性。
以前學校老師教我,總結不要加入新觀點。我不太認同,後來覺得有其理由。如果讀者從結語看起,發覺無法在主文找到論據支持結語所提供的觀點,儘管觀點正確,卻不會是嚴謹的寫法。

「主文」即是文章主要的組織構成,具體來說,就是小題所封裝的段落。有些寫手無分段的概念,或說隨意分段。編輯往往按段落來起小題,作為亮點(Highlight)。那麼,就不會跟從作者的分段或原設小題,而應該根據段落重點另設小題。要是這樣做的話,可能會很困難,何以見得?有些作者一段落包括六七句,其中有三個重點,如用一個小題來概括未免有點浪費。若把三個重點鋪寫成三段文字或舉例說明,令文章觀感截然不同。不過就算作者肯補寫,但版面空間有限,結果這種優化是不會實現的。
要明白,小題為了方便閱讀而設,代表一個切合點,就像書本的目錄一樣,讓讀者快速找到自己想要閱讀的部分。如果文章編輯肯在小題上花心思,讀者看一眼便明白文章的內容。小題跟大題一樣,在讀者心中留下印象(傳情),凸顯文章的優點,因此小題講求修辭,有時甚至寫得如像詩般精練,務求吸引讀者注意力。我以前把小題看作對文章的加工,例如小題採取劃一字數和句式,真的可以用小題來講故事。不過,這種做法只能在長篇有用,短文的容量有限,多幾個小題反而累事,只會增加排版難度。況且,香港電腦雜誌傾向於字少圖多,版面都盡量給圖使用,小題並不太注重。

小題反映文章結構,應用於文章規劃上,可演變成先有小題後作文的寫作方法,即使是以前中文老師常說,寫文前要先擬定大綱。不過許多寫手不做這種事(我指是製定大綱),一來是文章短,二來是不習慣拘束。我以前寫作長文時,為了向編輯交待,大綱必備,其中說明文章各部分內容,有時也包括起小題。後來發覺大綱愈寫愈長,索性將大綱文字融入引言或結語,又或者將大綱變成各部分的引言,以免浪費文字。
或許你會覺得奇怪,小題下還須有引言?這是基於寫作結構觀念而設,這意味著一篇長文由多篇短文集合而成。這樣做的好處是容許多人分工寫作,除了提高效率之外,亦可讓合適的人寫自己專長的部分,質素有保證。如果寫手無法勝任,或覺得太難,可以找人替代。要明白,寫長文有可能會尾大不掉,無法完成。若果分工得細緻,工作壓力分散,成功機會率較大。當然有利必有害,分工會令參與者跟作品疏離,未必會全力以付。所以無人監工,又無一個熟知全局的編輯作出整合及增刪潤飾的話,成品可能要比一個人的創作差。所以多人合寫的文稿,事前規劃及參與者的協作能力很重要。
規劃長文組織的經驗,不可能在週刊中日常編務寫作中獲得,故此台灣有所謂企劃編輯,處理一些專題文章,而香港則較多用叢書主編,將長文變成小書。這會是香港常見的發刊模式。按照我的觀點,無論文章長短,都需要規劃。事實上,有些短文可視作長文的綱要,將其內容鋪排引伸,不難寫成一本小書。當然教學文章會容易做到,報導性的專題文章也有可能,但要視乎題目而定。

以上是基於版面編排的觀點,談論文章的構成和寫法。如果你經常寫作的話,或多或少會有參考價值。無論如何,思考是寫作的根基,思考往往超於文字,所以捉緊思考化為文字,是寫作必備的重要才能。

2009-08-08

作者的苦悶

近年,有識之士意識到人們普遍的寫作水準下降的趨勢,有人認為是人們不善於閱讀,以至劣質文章充斥主流的雜誌報刊。有人認為是書刊出版粗製濫作比比皆是,要明白,書刊質素固然取決於參與其事的編輯及寫手,另外亦跟雜誌報社的營運方式有著莫大關係。須知道,寫手無心機寫,很容易交「行貨」。編輯為了應付大量版面而工作繁重,無法逐篇細閱,但求無錯別字,就算內容空洞不實,亦照刊如儀。若果是個別從事員的問題,可說是未夠專業。如果是整個行業都是如此的話,那就是行業生態的問題。
就我個人見解,社會文化意識低落會是出版太過商業化的流弊,主因是出版社重量不重質所致。例如說,老闆要求在短短幾個月內推出若干本書刊,開出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挑戰員工極限。有鬥心的員工雖然敢於接受挑戰,但心底裡未必認同賺錢至上的工作目標,有些員工於是採用消極的交差心態處理文稿,甚至將怨氣發洩在稿件上。
當寫作變成交差時,能夠達標已算很好,不要期望能產生精品。即使不達標也要出版,於是用相片用文字將版面填滿衍敷了事。若果寫手與編輯全都抱著這種交差心態,這份雜誌不會有太多創意,也不會給讀者甚麼啟發性。讀者會花錢買雜誌要看「行貨」、「膳稿」?這是明知故問。事實上,一本雜誌不必篇篇精彩,重點不在於是否有絕世「好」文章,而是在於讀者是否覺得值看。從商業角度,一切生產活動旨在獲得最大利潤,計算在於成本與質素的平衡,正如消費者會考慮性價比,商人何嘗不是。
問題是,書刊不同於成衣、皮鞋、鉛筆等產品那樣,可以按照一個模子大量複製生產。但是,把寫作這種需求極高創意的工作當成工廠生產線那樣去營運,我覺得很不智。長遠計會打擊寫手及編輯的士氣,最終變成「寫作為求交差」的工作態度,造成許多問題。
這裡談一下個人經驗:我以前寫稿被要求寫到最好,一稿多校多改,相當用心。多年後,我不能將對自己的要求加於別人身上,因為無限度地編修優化內容,不是所有人願意接受。另一方面,我發覺自己編寫的文章只在一個星期內才會有價值,寫作的意義大減,這使我意興欄柵,不願將文章跟自己關連起來,由此將寫作的熱忱為理智的工具性所取代。
那時覺得,電腦文章一如罐頭那樣,過了使用日期便等於無用。這比起報紙的資料可用性更低,因為新聞具有歷史價值,留待學者來研究整理,作為寫作材料。電腦文章只為應付一時的需要。但是,文章連基本的用處也沒有,更不必談有甚麼保留價值。這的想法改變了我交差心態,肯定了我工作的意義--就算是製造用於即棄的衛生紙也好,好應該做到用家滿意,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有時候,工作環境不容你有所發揮,至少做好本份,我常說「工作時工作,休息時休息」,儘管保持適當的工作節奏,這樣才能長做長有。若果不想濫寫濫造(寫壞自己支筆),我覺得首先要在產量與質素取得平衡。寫出一定數量及速度之後,重點要放在保持水準,這才是重要的。
有朋友說,人生如跑馬拉松,只有不停跑才能到終點,寫作何嘗不是。我覺得寫作的路途比起馬拉松更長,若要順利跑得全程而不中途離場,適當的休息是必須的。就算一個人甘願出賣自己技能和努力,把自己當成滿足別人對知識慾求的工具,亦不可能經年累月無間開動。人始終無法將自己變成寫作機器,必須要控制及調節自己的情緒。因為這會影響人的思維及寫作能力。
根據我的經驗,寫手最常遇到的問題,往往是長時間高壓力下工作。西人稱之為 Writer's depression。這不僅減低寫作質素,亦會減低寫作意慾,癥狀包括體形變化(如暴肥暴瘦)、生活節奏失調(如日常顛倒)、四肢無力、無精打采、整天發呆、反應遲鈍。有些人會對任何人或事都缺乏興趣,甚至了無生趣。有些人整日坐立不安,不能集中思考一件事情(專注力差),對於責任採取逃避態度。出現 Writer's depression 的人承受著極大壓力,往往影響身心健康,有些甚至有自毀傾向。
在 Writer's depression 之下,有些人傾向於用文字抒解自己的心情,例如用了許多感情色彩濃厚的字詞,即使文章不恰當的地方。有些人寫作的內容有悲觀和暴力傾向,往往暴露人性醜惡面,或作出過於負面的評論。這些都是作者的情緒不自覺流露於文字中。如指出他文章有這些問題,通常覺得有點懊悔,承認用詞偏激,願意作出修改。然而,具有偏執性格的人根本容不下別人的意見,一律不會妥協。這類作者的心魔極大,要麼成為強大的寫作動力,要麼愈寫愈消極。
寫作老手總有機會遇到 Writer's depression,有些人明白無論怎樣努力也寫不出的時候,應該去散步或者做運動,甚至放假去旅遊,這樣有助頭腦變得清晰,提高思考活力。有些人喜歡看歷史書或翻閱舊相簿找回失落的靈感。有些人會找人聊天,分享心中的情緒。有些人會學習另一種知識和技能,尋回學習的動力。
Writer's depression 有時亦會正面的作用,有些作家將自己這段經歷寫出來,成為小說的一部分。西方智慧常將苦難視作考驗,對於一個寫手來說,Depression 也有著同樣意義,正是決定自己如否適合幹這一行。如果捱不過去的話,應該要另覓出路。

2009-08-01

寫作的用處(三)

在我寫作的生涯中,主要是為雜誌寫電腦科技相關的文章。我的文章有的寫給專業電腦玩家看,主要的讀者對象是電腦初學者或不諳電腦的讀者。這其實跟雜誌的內容和風格有關,在工作上,我寫的內容得很蕪雜,但知識範疇始終不離電腦網絡技術、互聯網文化、資訊科技等,算是技術型寫手。我將這類文章大體歸類為說明文。按字面解釋,說明文指說明事物、技術、原理、現象的文章。由此可見,說明文的寫作很廣泛,用處主要是為人提供學習的材料,令其增廣知識明道理。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接觸得最多的說明文相信會是教科書,說明書、操作指南、食譜等亦是屬於說明文。有類英文書叫「For Dummies」系列的叢書,類似我編寫的普及性教學讀物。在電腦雜誌中,說明文有著顯著的比重,即如業界分析、報導性文章、產品介紹等,都有一定的說明成份。事關許多電腦技術對於一般人來說都是陌生的,例必要解說,否則看不懂。所以夠格的電腦文章往往出現資料性的文字框(Text Box),專門用以解說某項技術,某個專有名詞的短小文章。
電腦雜誌的說明文類型大概可分為:教學及解說兩種。前者解答「How-to」的問題,後者解答「What-is」或「How-to-work」的問題。兩者的寫作形式各有不同:前者多用步驟示範(Step by Step);後者多用論文形式(Assay)。當中會用到列表、圖解,逐點說明(Point form)等表達形式。以上分類未免籠統,但為方便說明,先建立起一些觀念,從結構性觀點去逐點解釋會比較容易明白。以下簡述一下電腦說明文章常用的表達方式:
步驟示範(Step by Step):這種說明形式多用於電腦雜誌,因為電腦軟件多採用「精靈(Wizard)」形式引導用戶完成操作,因而有關電腦軟件的操作解說會大量採用這種形式。雖然我不喜歡 Step by Step 的寫法,但的確為寫手及讀者帶來不少方便。其缺點是缺乏彈性,有時過於繁瑣。從寫作角度看,Step by step 可視為圖解的一種,文字容量相對少,加上為了遷就版面,文字需要寫得很精簡。
列表(Table):許多人都不把列表當作文章一部分,但在電腦文章卻是重要的內容構成。常見的列表,如技術規格表、 Benchmark 測試數據、功能比較表等,大部分量化數據都可以用列表形式。電腦文章常會提出許多數字,採用列表形式會比較清晰,亦方便作出比較分析。一般人用表,多會是表歸表,文字歸文字,兩者好像無關,有些人甚至完全不去解釋列表的用意及其中數字的含意,就似表格是一張襯圖那樣可有可無。事實上,數字在電腦文章扮演著重要角色,沒有解說的數字對於讀者的用處不大,而聰明的讀者才會看懂其中含意(聰明的讀者畢竟佔少數)。我們不能要求所有讀者有同樣的知識背景,而且能見微知著,運用列表時解說清楚會好一點,尤其是當列表佔用大量版面的時候,我覺得有需加一段引言將列表的重點提出。這會是負責任的做法。
圖解(Graphics Presentation):這是種以圖像為主,文字為輔的表達方式,如前所述 Step by Step 是種圖解,因為寫法是一個圖配一段字,在版面上圖像的佔有率很大,人們通常是先看圖才看字。圖解不限於步驟形式,亦可以圖中有文,例如解說系統構成的方塊圖(Block Diagram),這主要用以說明系統各部分(概念)的關係,所以除了用文字外,還會應用箭咀或其他圖示,視乎你如何去強調重點。方塊圖可視作一種圖像化分析方法,例如 Mind map(心智圖),又如以前電視雜誌或某些小說中的人物關係圖,有些中文教師利用方塊圖來輔助解釋課文。在電腦業界中,運用圖解的機會極多,專門技術文章(White Paper)會用到,技術發布會上使用的 PowerPoint 簡報,往往大量使用圖解說明。
除了方塊圖外,列表亦可變成統計圖表。有些編輯偏好圖表,認為較形象化,但有時要看情況而定。關於圖與表的運用有著不少地方注意,在此不詳論。此外,一個圖也可以達到一系列 Step by Step 步驟的功能,即是流程圖(Flowchart)。這種圖通常要作者自己繪製(或修改別人的圖解)。有能力自製方塊圖(不是抄襲),表明作者對於他想說明的概念有深入的理解。見到圖解,我通常會對文章內容有較大信心,知道作者不會完全照搬或硬譯別人的文字。
逐點說明(Point form):這是許多學生寫筆記(Notes)的方式,在理論上比較貼近讀者處理資料的思維,會是較容易為讀者接受的寫作方式。既然用得 Point form ,那就表明作者對於其所解說的內容有著結構性的認識。
有些人不喜用 Point Form,覺得不似寫文章,因為文章需要有起承轉合,而 Point Form 將段落之間關係弱化,甚至可以不必理會上段與下段的關係,所以寫 Point 比較適合不注重文筆的人。若果文章結構好,很容易變成 Point Form 形式。使用 Point Form 並不代表重點之間無承接無關連。我覺得 Point form 只在思考和寫作習慣而已。
過去外國電腦雜誌常會出現如像「100 種電腦技巧」、「1000 種秘技絕活」之類題目的文章,在文章結構上,可視為 Point Form 的變種或衍生物。有一種寫法是將數十篇短文組合成長篇文章,這方便多人合寫,好處是集各家之長,提高工作效率。這種大堆頭的文章對於讀者有一定吸引力,認為總會有幾個合用的方法或技巧可以學到。這類文章中編輯起著主導角度,如不作出適當的協調,往往出現前後矛盾、語意重複等問題。另外比重控制亦重要,為避免篇章不均的問題,在寫之前應該要作出合理分工,統一文章寫法,並提供精確的寫作指示給寫手。要明白,寫手一般只顧自己所寫的部分,較不會考慮全局安排(Full Picture)。

以上談及表意工具,包括圖、表、重點陳述,並不同於一般人認為寫作只是純粹文字創作的觀念。對編輯來說,文字只是一種工具,如無法完整表達我的意思,那就要動用各種輔助表意的方式,來讓讀者了解文章所要說明的概念和思想。這是基於以讀者為中心的觀點,寫手、編輯、排版、美術設計等人員所作出的努力不只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最終目的是為讀者服務,用商業的術語來說,即是「以客為本」。持著這種心態工作,才有條件成為專業。

概括了電腦文章常見的寫作方式,無非想說明寫作是表達技巧的一種,結合圖像列表等形式,大大增加文章的可讀性。這些技巧不單只可以用來寫電腦技術,亦可以用來寫美容化妝,應用於不同的知識範疇。這表明寫作有其通用性,而說明文之所以稱得上好,很大程度上在乎於作者組織及表達資料的能力。
作為一個寫手,我曾問自己這個問題:「真的可以想寫甚麼就能寫甚麼嗎?」我覺得任何人都可以,即如所有人都能拿起畫筆繪畫一樣,其間不同之處在於寫出來的水準和程度。好的寫手即使寫自己不熟悉的知識範疇,最起碼能有完整文章結構,讀者會看得懂,覺得言之有物,但其中並不一定有獨到見解。(見解在於你對知識有多深入的理解和分析,也在於你的思維角度和動機。)
寫手心裡應該有這樣一個概念:寫作不在於自己能寫甚麼,而在於讀者想看甚麼。我寫別人想要看的東西,而不是讓別人看到我想表達的東西。這是很功利的想法,但也很現實。要明白,讀者只願花錢在對他有意義的事情上,對於不感興趣的東西,可以不屑一顧。(每逢談到這個觀點,我都會納悶,在這個意義上寫手跟玩雜耍的藝人又有甚麼分別?)
站在讀者立場,每篇電腦文章都是陌生的知識領域,對於一個名詞一項技術,心中必有疑問。寫手從眾人常有的疑問入手,搜尋資料並作出解答,即使不能提供完美答案,至少可引起讀者的求知慾。這是寫非自己專長的說明文章的一個切入點。
從另一角度看,寫作是學習過程的總結,作者將自己習得的知識表述出來,其文章總有可觀性。然而,如果作者是高明的學習者,他學會之後掌握正確知識,可能會寫出如像說明書一樣生硬無味的文章。因為他錯過了一般人在學習上常犯的錯誤和謬見,沒有提供針對性的糾正和解說,令其文章少了共鳴感和同理心,即是說,缺少學習過程所衍生的經驗之談,雖然做到「達意」的功能,卻少了「傳情」的魅力(說服力),這會令文章減色。
我之所以強調寫作與學習的關係,並不單純為了建議一種寫法,而是有其實際需要。電腦科技發展得太快,如沒有很強的求知慾和學習能力,很快會跟不上。以前跟朋友談論寫作的難處,其中最大窘境便是寫無可寫,就算是大學電腦科學系剛畢業的年青後進,所習得的知識寫了一年半載就會江郎才盡(某個專業領域的發燒友可能堅持久一點),如不玩電腦不留意新產品新科技(從實踐中學習),不看書不上網搜尋資料(從閱讀中學習),不與人討論電腦科技相關話題(向別人學習),根本無以為繼,最終只有轉職一途(現時傳媒亦不是很有前途的行業,加上電腦雜誌行頭愈來愈窄,若無法轉寫其他類型文稿,出路不敢樂觀)。對於許多寫手來說,寫作的實力不只在於學習,更在於情報搜集。我覺得理解力與消息靈通,最好是兩者兼而有之,若果為求「即食」,我覺得後者較容易上手,後者要花功夫浸淫。在這個時代,始終是消息報導往往優先於分析文章,不過後者比前者更具份量更有深度。

2009-07-25

寫作的用處(二)

我談的寫作跟許多作家談的不同,可說是同一個概念作出不同的表述,純屬個人意見,每個人都有權接受及否定。若果這些文章能令人思考寫作的意義,甚至是提起寫作的興趣,我認為已達至自己的目的。
為了讓讀者對我講述的內容有較為清晰觀點,在這裡總結一下前文所以表明的重點:
1. 寫作的目的論:原為達成某個目的和意圖而從事的活動,例如論理、記事、說服、傳遞情感(言情)等,一般的寫作必以讀者為中心,對於一般人來說文章必須有人看才有價值,因此寫作必要讀者對象,作者透過文字對讀者產生影響,或改變思維概念,或促成行為。寫作本質上是種工具是手段,而不應視作目的。你可以「為宗教而寫作」、「為生活而寫作」、「為自己而寫作」、「為藝術而寫作」、「為金錢而寫作」,但絕不應該「為寫作而寫作」,這是毫無道理的,而且錯把手段當作目的。
2. 寫作的功能論:心裡有了目的論的概念,那會使人導向於理性思維,那就是說既有目的,便要運用手段、方法及工具去達成。作為工具的文字無法達成你心中的目的,就等於無用。那樣文字應該怎樣才會有用,或問寫作的實際用處是甚麼?我認為是「達意」及「傳情」。這裡把寫作視為溝通方法。強調功能論的用意,是表達寫作的客觀性。有些人寫作很主觀(或說自我中心),以為人們一看便會明白,看不懂是別人不夠學識,跟自己文字表達能力無關。如果心中有寫作功能論的觀點的話,一定會將表意放在第一位,表意需要對作者與讀者兩方面的考量。要明白,一篇文章是否有用處,最起碼要人能了解其中的意義(理性認知),即是達意的目的。光是做到這一點還是不足夠的,更為重要的是人們需要接受文章的思想及知識(表達手法),否則不會有深刻印象,更不會啟發性,亦不能促成行為的改變。如此一來,達不到作者心中的目的,文章亦是等於無用。人們之所以能接受文字跟讀者的處境及心態有關,最重要的是文字表達情感的作用,即是能否引發讀者的共鳴及同理心(感性認知)。

如說寫作的用處是達意傳情,跟說一張刀用來切東西那樣,實在太過基本,似乎沒有甚麼具體意義。就是因為其抽象性,才能廣泛地適用於各種寫作目的。在這裡我談的寫作重視基本功能,主要是想強調人們常犯的毛病--忽略文字表意的重要性,而概括為這一句:「要連最起碼的表意都做不好,更高層次的目的自然不可達到」。
事實上,運用文字表達自己心中的思想和感情並不是易事,因為文字不同於言語,因為缺乏語境及身體語言(肢體動作、聲音、眼神)的輔助,人們較難用片言隻語(不完整句子)清晰說明概念,有時甚至會誤解。這方面的例子實在太多,不勝枚舉。所以文字必須組織成文章,而文章有著不同於口語的表達技巧
換另一個說法,不是講得出句的話語便能寫下來,其間必須經過整理及加工。這一點相信香港人會明白,因為香港人口語與書面語分開,寫文必須以另一種思維方式進行。我覺得大陸及台灣人也是一樣,因為寫作必須有組織,否則難寫得好寫得長。這個「好」指清晰表達意思。由此帶出寫作的另一個用處--組織思維。簡單來說,明白自己在想甚麼。

這種寫作最典型的例子是寫日記,另外是心理治療的寫作。日記只寫給自己看,甚至是寫完便算,很少會重讀,似乎沒有前文提及的功利目的。要知道,寫作的過程中必會整理及表達思想感情,在這個過程中發生內心交流(溝通),從而改變自己的心態和情緒(或說是渲洩情緒),甚至獲得啟發另一種想法。寫作這樣的功能性可能意義更為重大。人跟自己溝通,看似怪誕,但無可否認是種常見的心理現象,精神病與常人之別在於控制及自覺性。很少成人純粹以單一思維(Single Mind)思考,在腦裡同時存在幾個想法互相爭逐的情況偶然會發生,這做成人心的複雜性。形象地說,那是腦中不同的聲音,聲音各有不同的強弱,強大的聲音壓倒其他,成為主導行為的依據,次強的變成備用或參考(Second Throught),其他微弱變成噪音(Noise)。若果將腦中各種聲音如實寫出來,文章不僅說明思想,亦反映一個人的思維方式、心理結構、意識形態等。寫作可以應用於藝術治療,作為精神心理的診斷工具。

寫作的過程同時是進行思想的組織,相信許多有寫作經驗的人都會同意。文章之所以稱得上是文章,必然會有句子,而句子之間有關連構成段落,而這關連反映思想的歸納、推論、引申,這都是思想的組織方法。原則上,文章愈長愈需要有架構,思想愈要周密。我們如何組織方法,取決於我們想要達到甚麼目的,於是衍生出不同的應用文體。

文體是為文章的實際應用而服務,因此不同的文體有不同的寫作要求。例如以說服為主要目的的議論文,要求情理兼備。以說明道理的論理文務要求概念清晰。以表達感情的詩歌散文,重點放在打動人心,引發共鳴,如此類推。
我覺得文體分類需要分清楚,否則很容易造成誤導。例如論理說明文的準確性很重要,如果寫如像議論文那樣雄辯滔滔,客觀性打個折扣,可信性會受到質疑。社會科學的觀點有時很難引證,所以說明文跟議論文很相似。電腦科技的說明文,一種技術往往具有可操作性,不僅可以從原理解說,亦可以用實驗引證,所以要高度準備性。然而,當談到用戶體驗之時,就比較主觀,量化數據可以作出這方面描述嗎?我覺得未必盡然,有時用到「華麗」這類字眼來形容視窗介面,希望講得盡可能細緻一點,又例如「很好」、「很差」是主觀描述,未免不足夠,應該說明好在哪裡,差在哪裡,從比較中反映「好」或「差」的程度。其實,描述必有主觀成份,為何要提出充足論據支持,無非是文體要求準確性客觀性使然。如果文章定性為議論文,我覺得這方面可以放寬,至少描述可視作一種意見,而意見很多時毋須判斷真偽,只有接受不接受吧了。

2009-07-18

寫作的用處 (一)

這陣子經常思考有關寫作理論。作為一個電腦文章的寫手,懂得控制及運用自己的工具(即文字)就已足夠,何須花心機去思考諸如「工具如何設計和製作」的問題。持著這種想法,就正如一個學生只想學會考試獲取高分的讀書方法,而不理會是否學到實際知識那樣功利主義,未免短視。放遠眼光,了解文字的優點和限制,寫起來會更為得心應手。要探討寫作的本質,那就有必要提出「What for」的問題,即是寫作有甚麼用處? 

寫作(Writing)的用處或意圖(Purpose)相信許多人都會講得出,但最容易忽略,甚至是誤解。諸如問學生為何要讀書,常會聽到不經大腦思考的回答:為了應付考試。對於寫手來說,寫作是一項任務,一種需要持之以恆的工作,達成目的的手段,所以沒有純粹的為寫作而寫作,其中必有目的和意圖。這樣的答案雖然很功利,但我們必須承認,寫作原設是為了滿足自己或別人的需求,而這需求跟生活息息相關。
從最基本觀點去思考,寫作會是種溝通方式,作用是達意傳情。例如說,當你起床時家人在飯桌上放了便條,提醒你交電費。典型的寫作包括寫信給親友、寫報告給上司等,至於雜誌報紙本身是傳播媒體,其中文字主要功能是傳遞資訊給讀者。如此說來,寫作必須有個讀者對象,而這個對象決定你要寫甚麼如何寫法。
(如果你跟一個文學系教授談寫作的用處,他可能會提出不同的答案:寫作是種藝術、是保存知識的方法、是文化傳承,諸如此類,因為大家的側重面不同,就正如我先前提及寫作是種工作,因為我以此為業,每個工作天都要爬格子,無論喜不喜歡都要寫,除非洗手不幹,否則即使給你高尚目的如藝術創作、保存知識等,經年累月的寫遲早會變成流水作業的工作。)

言歸正傳,寫作最基本的用處是表達意義,概括來說,即達意傳情。這成語一般寫法是「傳情達意」,在這裡改為先「達意」後「傳情」。達意是溝通基本要做到的事情,文字作為思維的表達務必要準確清晰,如果別人看不懂,其他也不用說了。多年來閱覽別過不少人的文字(我指是編輯逐字逐句推敲那種閱讀方式),發覺有些人文字表達能力有問題,有時候甚至到啼笑皆非的地步,所以我強調文字達意的重要性。此外,我撰寫及處理過的文章絕大部分是實用文章,按文體分類,屬於說明文。要明白,不同文體各有用途及要求。無論哪一類文體,都應該明確表達至少一個概念,有一種讀法,我覺得這是寫作的基本原則。
達意要求準確性,怎樣才能實踐準確性?我的答案是合乎文法(包括用字正確),然而這不是寫作最高準則,但會是重要的基本條件。對於一個編輯,文法會是規格或框架,協助檢定作者是否前後矛盾,思維雜亂,或者文字表達力不足,或僅是一時筆誤。要指出的是,文法正確的文章並不代表作者思考正確,可以通篇荒謬句子,這可能是作者根本對主題認識不足,未消化材料便下筆寫文。

說明文是比較容易編輯的文字,因為多數用陳述句(Statement),這類句子對錯分明,在理論上很容易判斷正確性。如前所述,合乎文法的句子未必一定正確。要認定句子是否真實,語理邏輯往往只供參考並不能作準。遇有懷疑,一般做法是向作者確認。作者也不能確認時,便要找論據來鑑定這一句的真確性。這方面的功夫跟寫論文差不多,最理想的是做到每字每句有來歷。曾試過為了一句,寫了數百字的短文來解說,差不多是正文的一半。有些作者不喜歡編輯這樣做,但編輯的工作不是為了討好作者,而是要向讀者交待。我一向主張以充足理由論來作為修改的準則,文章修改必有理由,而不是基於個人喜好。在保存作者意思的原則下,儘量令文章容易明白,減少文字歧義。這是編輯說明文應該要做到的事。
達意是講求實用性的說明文的首要條件,而傳情是另一項重要的文字功能。在理論上,達意跟傳情都是同一性質的,都是表達作者的思維。前者傳遞的是理性知識,而後者傳遞的是感性經驗。前者除了敘述事實,還需要作出解釋說明;後者除了表達感情外,還需要打動人心。
在傳統上,中文向來重視傳情,往往視之為藝術(即文藝),故此描述性文字、說理性文字,甚至議論性文字,都是先「動之以情」再「說之理」(這裡的「情」指感性認同,或稱共鳴)。跟其他藝術(如繪畫、音樂、舞蹈)比較,文字的情感表達相當抽象,因為文字本身就是符號,我們需要對符號與實物聯繫起來才會在腦中出現意象和相關的認知,所以要是人們對文字沒有共識(包括文法及文化基礎)的話,文章根本無法理解,更談不上感知,所以文字表達的情感大前提是語言的感情形象,也就是感情的符號化。
學校的語文基礎教育,其實是學習以文字(符號)為基礎的概念,建立事物與概念的關聯。這使文字變成先驗的,即是先於經驗而獲得的知識(如哲學的抽象思維)。因此欣賞文字之美,先決條件是具有抽象思維的能力,而文字的用處是表達、說明、解釋概念及其之間的關係。我們常用的修辭手法,往往是基於各種概念的有理及無理分類、句子排列形式、觀念互換及推演等,令人以嶄新角度(或稱觀照)思考事物的性質,從而產生感情上的共鳴。
達意傳情還有許多層面要討論,例如應否為了情感表達,而犧牲文句的正確性。這種文字通常出自追求文藝的作者之手,往往以文害義,文過飾非(這裡的「文」指修辭技巧)。修辭在說明文中並非主角,有時過度修辭,會影響文章的客觀性,會有誤導的成份。實際上,說明文達意是基本訴求,而傳情令文字在讀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這兩者應該是相輔相承,而不是對立。所以說明文需要修辭,講求的不是華美句子,而是精煉語言,做到言簡意賅,而文字佈局和篇章結構,往往比起精句更為重要。

2009-07-11

電腦雜誌需要有文化自覺

近年互聯網興起,漸漸演變成文化潮流。電腦科技雜誌應否談網絡文化?從甚麼角度去談網絡文化?本來值得探討的話題,可是似乎引不起業者的關心。
電腦無可避免要談文化,事關互聯網已深入人們生活,逐漸改人的思維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電腦科技不如以前那樣多革命性,隨著技術日漸成熟,人們多注重操作體驗,而較少關心技術細節。以前的賣點現已過時,新點子又愈來愈少,於是濫芋充數比比皆是,這會令傳統意義上的電腦雜誌生存空間變小,最終只會變成末流旁枝的小眾趣味。所以電腦書破格寫網絡文化是個出路,可惜在執行上吃力不討好。
電腦雜誌的從業者很少有文化意識,不認為自己的工作具有甚麼社會影響力。既沒有文化自覺,亦沒有普世性的識見(或稱通識),更沒有這方面的寫作訓練,因此電腦書一談到文化層面的事物往往視野狹窄,文章一長便容易捉襟見肘。
一般對策是參考別人的做法,低手抄襲內容,高手仿製形式。問題是,香港的整體文化淪落,文化書刊沒有提供好的樣辦(或稱樣式),事關既有文化素養又懂科技的人少之又少,人們唯有模仿普羅的八卦刊物。所以不要怪電腦雜誌低俗,只有說那句老話:「有甚麼讀者,有甚麼雜誌」。這句話就似「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那樣不可解,要明白雜誌的寫手也是讀者,他看了甚麼寫就會寫甚麼,反過來影響社會大眾,其中互動相當微妙。

有一定年資的寫手較少看跟自己同範疇的文章,不外乎兩個原因:沒有時間及怕受人影響。前者有時候是藉口,基本原因是無心機看。寫作本來是沉悶的工作,再看同類文章悶上加悶,為了讓腦袋休息,最好是不看與工作有關的文字。第二個原因是除了怕寫出跟別人相似的東西,其中會是掩耳盜鈴的想法。心中想寫一個題,當看別人搶先寫了,那會很掃興,不如不看,反而寫得安心。
在這裡刻意用 「寫手」一詞,而不用「作家」,是想表達寫作的職業性。職業性不一定代表專業(事關寫手沒有認可的專業資格和行業規範)。以寫作為職業的人,往往按別人需求及指示去寫作,雖然寫作會產生成品(文字),實際上是提供服務。要明白,寫作可以變得很工具性,甚至是非人化(唯有這樣才能保持服務水準)。
作家也是文字工作者,但寫作規限少而較自由,可以寫自己喜歡的東西,作家可以等靈感到,有心情寫幾頁,無心情時一個星期一字不寫。但沒有被刊載的保證,始終出版是一門生意,發刊不賺錢的文章跟拋錢落海沒有分別。寫手要交一定的稿量,還要趕死線。寫手原則上是任何文章也應該能寫,實質上沒有全能寫手,還是邊學邊寫,因此面對如前文提及電腦文章的寫手寫網絡文化的窘境(這反映搵食艱難)。作家可要求編輯要經同意才對其文章作出修改,亦可出售自己作品的版權。寫手交了稿給編輯便算,文章怎樣改法由編輯決定,而一般來說寫手的文章版權歸出版社所有(除非有特別要求)。有些公司會在員工合約中訂明不得向其他出版社供稿,或一稿兩投。在實務上,寫手在文章中不用「我」,因為不是自己意見,而作家的文章中用「我」代表自己,沒有人會異議。話說回來,用得上「我」字,自然是文責自負。
打個比喻,寫手是畫匠,作家是畫家。前者是「手作仔」,長期流水作業的生產,當有一定知名度,就會變成暢銷書作家。作家有號召力(如 Stephen King、金庸、古龍等)受社會關注,而影響力長久,出版廠斷不會離棄這隻生金蛋的鵝。很明顯,寫手之所以被稱為作家,名氣最為重要,所以作家也如明星一樣,話題性及傳媒曝光率往往對其書本銷情起著推動的作用。有些名人未必寫得好,但亦有出版社肯幫他出書,希望利用「明星效應」打開銷路。

自互聯網興起,每個人都可以寫 Blog,可以成為作家。原則上,有助於提升人們的文化水平。(須知道,文字為文化的表徵,即如火代表文明一樣。一個地區是否文化倡盛,不光是看樓房建築、飲食衣飾,或者有多少間圖書館、博物館、展覽中心,另一重點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使用文字的認真程度。例如看到街道招牌、食肆菜單、廣告用詞、報章雜誌等,錯別字多,用詞不當,莫說文化,就連基礎教育都可能有問題),然而多年的觀察發覺不僅成效不彰,反而人們的語文水平變差,甚至出現退化現象,例如火星文。這無疑跟教育制度有關,傳媒亦有責任。
有時在傳統紙媒看到,竟然照搬粗製濫寫的網上文章,而不加以審查考證,甚至以火星文入文,似乎習慣成自然。這一方面反映網絡文化影響主流文化,另一方面表達出寫手愈來愈不專業。令人擔心的是,一眾讀者信任紙媒的文字嚴謹性,往往作為日常寫作的參考,覺得「凡印在紙上的句子用詞,都可以跟從使用」,在這種互動之下,文化怎會不淪落!

2009-07-03

寫好文章,還是為了交差?

正如香港大部分 blogger 一樣,很久沒有新 blog 文。實質上,這並不代表不事生產,反而是平日工作上寫稿過多,以致沒有時間沒精力寫其他東西。
日常工作中,無法暢所欲言,原則上可以在 blog 上表達自己意見,不過太過貼近工作的話又不想提太多,恐防尖銳內容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仍是那句老話:「不是做吃力不討好的事」。這方面包括電腦產品設計和個別廠商的市場略策的批評。至於編務上的見解相信說也無妨。
平日以寫稿及編輯為業,愈來愈不想改別人的文章。改的意義不是修正錯別字,而是句法及文章結構的改動。這是不僅是出於對作者的尊重,亦擔心損害別人的自尊心。
一般人較難接受別人修改的自己文章,因為文章代表個人的想法,文字的錯失往往意味著思想的疵漏。文筆不好的人會較容易接受別人的修改,自認文筆好的人往往視為奇恥大辱 ,肯定會造成負面影響,例如文章愈被人改得多自信心愈容易被削弱。最差的情況是失去創作的意慾,甚至不敢作文。我曾試過在一個剛入職記者的年輕人面前逐點指明錯處,結果不到三天,就辭職不幹。
當時我十分驚訝,我以前所受訓練也是如此,我只是將過去的經驗傳承下去,為何別人會有如此大反應。當時結論是,其人自尊心特別強,受不了別人批評。這幾年間接觸不同的新手及自己被人改文的經驗,發覺批評的接受程度受著許多因素決定:批評者的認受性、職位高低、對自己的期望、是否被公開批評、錯誤的嚴重性,甚至人工也有關係。
有人覺得被人罵(改文)是工作的一部分,如果人工合理的話,會較比較留意以後不會再犯,否則「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這是使我想到,寫文的意義真的只為交差嗎?如是的話,工作上的寫作就應該不必要求最好,而是合乎標準就可以。

談到文章的好壞,也有一段往事。曾跟朋友聊天,講到一些編採經驗。有些記者(或作者)文章完全合乎文法,但內容空洞,陳腔濫調。這算得上是好文章嗎?文章稱得上好,很大程度上是觀點與角度,不過壞文章往往相同的特徵。
嘗改變思考方向,不要為好文章作出絕對定義,而將文章視作滿足讀者需要的工具,即是以別人讚好為依歸,那麼即使常人都有機會寫出好文章。當然,這個好有著不同的層次,其間在於作者是否有潛力的千里馬,而編輯是否想做伯樂。
作為伯樂要貼近社會潮流,並有高度的賞析力,而作為千里馬要有強大的韌性和鬥心。兩者都要相知相識,無私交流,否則難以產生大眾公認的好文章。最重要的是,為了廣大讀者和社會文化著想,才能使文章變成不巧的盛事。
昇華更高層次,寫作正如做人一樣,追求真善美,那是無止境的追求,一種自我完善的過程。當不必別人敦促別人鼓勵,亦能繼續寫下去,那才寫出真正好文章的條件。

2009-02-14

Netbook 與 Windows 7 雜談

去年傳出 Windows 7 的消息時,很多人都認為會是另一個 Vista 版本。現在試用了將近一個月,由 32bit 玩到 64bit ,發覺許多 Vista 能運行軟件都可以在 Windows 7 使用,包括驅動程式。在整體效能上,Windows 7 又要比 Vista 高,跟 XP 有得比。
對於 Windows 7 的效能,大部分人的評價傾向於正面,就我的經驗來說,在 Netbook 上運行 Windows 7 要比 XP 更好,更能發揮硬件效能。話雖如此,但不宜用來玩 3D 遊戲,這是關乎以 Netbook 採用Intel GMA945 內置顯卡效能太差之故,那不單只關乎硬件效能,其 Driver 對 DirectX 支援也有問題,在 MSI Wind U100 行 Windows 7 安裝了陳年舊 3D Game 竟然會有 Icon 顯示不到。這個 Game 在同樣 OS 的其他電腦上運行很暢順,完全可以玩。
10吋 Netbook 另一個令人詬病的地方是屏幕解像度低於標準的 1024 x 768,一般只有 1024 x 600 ,新出的 Netbook 更為了遷就影片播放,將顯示解像度減至 1024 x 576。這個解像度不僅不利於玩 Game,運行某些應用程式會出問題,那就是說操作視窗超出畫面,不能按到視窗底部的按鈕,相當不便。 Netbook 預裝 XP Home 還會提供一個虛擬解像度,顯示 1024 x 768 ,鼠標接近畫面上下邊限時畫面自動捲動,總算解決了解像度不足的問題。可是 Vista 安裝到 Netbook 後,使用 Intel 官方顯示驅動程式刪減了這個虛擬解像度, Windows 7 的情況也是一樣。
既然話明是 Netbook ,這類小筆電自然以上網為主要用途。Intel 定下的 Netbook 規格沒有考慮玩 Game 的需要,所以我自己用的 Netbook 從未行過 3D Mark ,知道一定無驚喜。另外,工作上看了多部 Netbook 的 3D Mark 得分都沒有太大分別,令我無興趣花時間去深究這方面。至於,多媒體播放就有點不同,雖然我用了幾年 Notebook 絕少用來看電影,但亦想知 Netbook 是否可以勝任數碼影片播放機的工作。另一方面,寫過不少高清文章,也想知道 Netbook 可以應付到哪種高清影片。一般人認為高清一定是 1080p,實際上,720p 在 32吋屏幕跟 1080p 相差無幾,所以 720p 播放要比 1080p 具實際意義,況且 720p 影片要比 1080p 容易獲得。
根據 Netbook 播放經驗,發覺 Netbook 其實是有能力播放 720p 影片的,不過要看編碼格式,某些 MPEG2 片是可以平順播放,但是 H.264 及 DivX 就要看解碼器。事實上,有些影片無論怎樣也播得不好,可能跟編壓影片的方法有關。
聽聞 Intel 下一代 Nebook 規格將支援高清硬解,大概是指支援各種編碼格式的硬解,其實 Intel GMA945 也有硬解,只不過支援的是 MPEG2 吧了。

2009-01-23

千呼萬罵趕出來 Windows 7

以前寫過不少 Vista 文章,絕大多數是教學,鮮有技術探討,事關目前讀者是「用家當道,玩家退位」,真正玩電腦的人只佔少數,大多數只是求應用而不求甚解的用家,稍有深度的電腦技術文章往往令讀者卻步(連字多一點都不成),於是技術解說可免則免。以前寫技術文章要深入淺出,現在卻是吃力不討好,還是不寫好省回氣力。
Vista 由測試到正式推出都是口碑奇差,事實上有不少功能的確比起 XP 好用,可惜比較「大食」,舊電腦如何微調,也難以順暢運行。前年有朋友購了預裝 Vista 的筆電(即 Notebook 手提電腦),用不多久就安裝翻版 XP,原因竟然是怕沒有人懂得幫它「醫機」,那時正是網上罵 Vista 最盛之時。近日發覺許多人的筆電都使用 Vista ,這說明有些用戶開始習慣 Vista 。這不是說明用家的電腦認識程度取決用甚麼操作系統,而是關係到傳媒及 Technology leader 的影響力。
當然,這世界存在著不同的電腦用家,有些 Vista 用戶一邊用一邊罵,大概是基於中國人傳統觀念「怕會讚壞」,認為「愈罵愈好」吧。這些人正好得其所哉,在 Vista 一片惡評之中,微軟降低下一代 Windows 7 的硬件要求,並作出了不少改進,為了挽回電腦玩家對於微軟 Windows 的信心,甚至賣大包免費公開供人下載 Windows 7 Beta 版,可以用到 2009 年 8 月 1 日。
這個 Beta 版的試用不是我的工作(早幾個月提議報導,也交給別人寫),所以直至臨近農曆新年才有時間試用。Windows 7 beta 安裝在自己的 Netbook ,操作要比 Vista 順暢,看到操作介面有不少改變,包括針對 Vista 不方便之處,例如精簡 Network and sharing center ,有些是創新介面操作,例如 AeroShade,姑勿論是小改善大作用,還是新增獨特功能。在直覺上, XP 用戶恐怕不會習慣,需要時間適應。

試用 Windows 7 之時,我總覺得 Vista 被唱衰,可能令微軟重整系統設計方向,但為何如此急於宣傳新一代 Windows 7 ,相信跟近年操作系統的發展形勢有關:
1. Ubuntu 這個受歡迎的免費 Linux 的興起,尤其是對筆電特別好的兼容性,以及其出色的 3D 桌面介面。這或許使微軟特別要逼使 PC 製造商在筆電預裝 Vista 以作抗衡。事實上,Vista 的設計採用無所不包的大集成,結構複雜而臃腫,較不利在機能較弱的筆電(如 Netbook)上運行。因此,微軟對 Windows 7 採用截然不同的設計策略,甚至說會推出 Netbook 版以迎合科技潮流。
2. Instant on 快速開機再次重提,這跟 Netbook 大行其道有關。因 Netbook 標榜隨時可用,快速上網,而 Instant on 是個重要功能。於是產生 ASUS ExpressGatePhoenix HyperSpace 在品牌電腦上加裝這類快速開機 Linux,以應付基上網工作 。無形中,削弱了 Windows 的重要性。
3. Mac OS X 可安裝於 Netbook ,以及 x86 架構的桌面電腦上使用。這對不少仰慕 Mac 機以久的 PC 玩家有著吸引力。
以上的發展都對 Windows 目前操作系統的領導地位有所威脅。現時 Vista 毀多於譽,其他 OS 此消彼長,微軟若不急急推出 Windows 7 以挽回口碑,恐怕幾十年後電腦歷史的專書(如何有人寫的話), 可以開一個章節敘述 2010 年以後為 Windows 衰亡階段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