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7

小編輯的權與限

有些讀者看到雜誌有錯漏或者報導失實,會發電郵或打電話到公司投訴。這通常是令他們有所損失才會這樣做,例如名譽、時間、金錢等各方面。有些人主要目的是為出口氣,有些人(通常是公司)會要求出更正啟事,或以其他形式的補償(例如幫忙寫膳稿)。一般是由編輯呼應了事,未必有所甚麼結果,因為編輯有其權限,有些事不是自己控制範圍,也不能做甚麼承擔。有關係之人(如產品代理)直接向主編投訴,作為「話事人」,須負最終責任,可以給與合理的交待,可承諾預防同類事情發生。我只能說理應如此.實質上總有例外。這可能跟雜誌內部運作有關,亦可能跟社會風氣有關。
無論怎樣說,雜誌文章錯漏必要有人負責,這不單純是公司內部問題,有時亦會影響讀者,甚至是公眾利益。正如近日廠商全面回收腳踏出問題的汽車,影響廣泛,故此成了國際新聞。雜誌雖然不致於有這樣的影響力,但是作為一種文化產物,為人們提供生活資訊及娛樂,對於讀者的價值觀、文化素養、知識學習等方面都起著潛而默化的作用,故亦不可輕視其錯漏。姑勿論,雜誌僅是一種售賣資訊的商品,或者有重大的社會使命,都是人賦與的意義。這就是說,大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往往決定了業者對待雜誌的錯漏基本態度。我想說的是工業生產對於劣品的忍受程度,以及如何以最省成本的方法消取錯漏(不一定補救,只是讓事情不再有人追究)。
相信一般讀者不理解雜誌的製作流程,即如小學生參考報社運作,只能看到理應如此的操作,實際上,可能是兩回事。一般人看到雜誌錯漏,首先怪責的是筆者(即寫手),寫出不盡不實的言論。至於版面文不對題,語法不通等,都是筆者語文水準不足所致。至於錯別字連篇,版面編排欠佳,才會編輯不善之處。另外,有一些不應犯的荒謬錯誤,例如錯文錯圖,顯然是排版要負上主要責任。如此說來,編輯似乎無甚麼作用。有見識的讀者或會知道大小標題、某些文字描述,如序言、結語,可能是編輯做的功夫,有些人甚至認為編輯指派寫手工作,事實是否如此?
在報刊的內部操作中,很多時編輯所扮演的角色相當於 QC(Quality Control, 品質管理),糾正所有印前的錯漏。在傳統上,他有權要求寫手及排版按他的意思去修改,但有時卻受到不少干預,並不經常掌握文稿的內容,哪怕是題材,故此有些公司要求編輯在最終版面簽署,以示負責任。當要這樣做之時,表示編輯工作太忙,不能每個版面都照顧到。另一種情況是有人不按照流程工作,稿件不經編輯之手,未經核實自動排版輸出。原則上,編輯未對文稿作出定案,理應不必負責,但外人又怎知工作流程每個細節。有些人把簽署看成權力的象徵,須知道亦是責任的承擔。當要核對簽署,通常都不是好事。當有大錯漏發生,要找人背黑鍋,而一個簽署足以掉失飯碗。

在一個運作流暢的出版流程中,各個職位的人都盡心盡力工作,編輯是十分好做的,正如一般讀者的見解一樣,編輯基本上無角色可言。於是編輯將花在 QC 的精力,放在版面及稿件規劃上,令文章以最佳形式呈現於讀者眼前。具體的工作是,提供寫作建議,引導寫手寫好文章,必要時作出修改,另外是向排版解釋文稿編排概念及作出規劃,有需要的話,找好圖(或補文),讓排版美術能有所發揮。
就我觀點,編好文比自己寫文,更有滿足感。一篇好文章在自己手上變成完美,會是職業生涯難能可貴的經驗,即如跟有實力的人合作,自已也覺得榮幸。我以前常說:文章被人讚,不是編得好,而是寫手功勞。編輯只是滔光而已。
當一篇平庸甚至是質劣的文章,經自己編改過變成有可讀性,絕對是吃力不討好,我不見得有甚麼成功感。很早以前,我已放棄用編輯功力將垃圾變黃金。要知道,寫手通常自負,以為自己文章最好,受不了別人批評。編輯要求改文,諸多托辭,有的陽奉陰違,更不必說虛心受教。老實說,如果自己寫得好,怕甚麼給人改。不肯被人批改,必定自己也不滿意,這樣的寫手很難有進步空間,即如古人說「器小易盈」。(話雖如此,也不是每個人入行都想一世寫稿,正所謂人各有志,無心於寫作,亦不必強求。寫好文也不是事業成功必要條件,這跟大社會不重要文人的觀念有關。)
寫手不願去取得編輯支援,那表示要文責自負。在這種情況下,編輯做回基本 QC 工作,令文章合乎標準(不是最好),起碼可免勞氣,但不等於省功夫,OC 工作更麻煩,離譜之事百出(即如俗語有云:「鑊鑊新鮮鑊鑊甘」),可謂防不勝防。
雜誌主要是販文,產品質素低,自然失去市場競爭力,長遠計不利於發展。在公司的立場,太差的文章應該不錄用,有些公司資源較多可以「企硬」,話退就退,但就我所見,彈稿(退稿)的情況很少,主要是稿源緊絀,逼不得以已採用,通常要求寫手改寫,有時實在受不了編輯動手改寫,但這絕非好事,因為會加重工作量,況且長貧難顧。有時要改也改不來,因為太過專業,即使有能力改寫,等於做了寫手工作,對自己不公平,時間亦不容許。在公司立場,做到 100 分只是個宣傳口號,不能經常實現,要知道為求 2、3%的改進,可能要花上一倍時間和精力,不合成本效益(這是受大社會商業掛帥的主流價值觀影響,所有事都要計算)。所以作為編輯我只能要求文章合格,不要求最好。談到合格,就各有各標準,這也可算是編輯尺度。我以前只有一個標準,現在卻不得不多重標準,會否變成九品中正制,視乎能否保持編輯的熱情了。

2009-12-27

文字工作者與文匠

近年台灣流行使用「文字工作者」這一名詞,泛指與文字處理有關的人,那就不單只編輯、寫手,就算排版、電腦輸入亦算是文字工作者。這個字在大陸用法跟台灣有所不同,大陸有時會指稱排版、電腦輸入等人員,而台灣則專指自由作家(Freelance Writer)。

台灣的讀書人口多,重視人文教育,於是文化事業的發展比起香港較為健康,一些冷門書籍有生存空間,能給與自由作家出頭的機會。在某程意義上,傳播界的文字工作者相於電影界的獨立製作者。要知道,自力更生通常搵食艱難,當社會經濟差的時候,文字工作者往往無工開,捱不過窮風流餓快活的日子,唯有做個無骨氣的文人到大企業上班,編寫一些並不合於自己志趣的文字。

我其實想指出「文字工作者」一詞反映現代工業化的現象。要知道,「工作者」直譯英文「Worker」,這一詞基本意義是工人。工人的一般意義是從事流水作業的人,如說有甚麼技巧,充其量是個技工。剛巧英文有「wordsmith」一詞,形容擅於舞文弄墨的人,此詞跟「locksmith」、「ironsmith」等使用同樣字根,大概可意譯為文字匠,或稱文匠。

年輕人或許不知「匠」是甚麼意思,古時稱技師為「匠」,如木匠、鐵匠,廣東人較少用「匠」字,有另一種表達形式,俗語有稱「鬥木佬」、「開鎖佬」、「打鐵佬」,由此引申,幫人寫信為業者稱為「寫信佬」,教書先生稱為「教書佬」,寫稿的自然是「寫稿佬」。這是低下階級的稱呼,並無貶義。古時「匠」比起工人高級,許多偉大建築及文物都是出於無名工匠之手,可是封建社會不重視工商業者的社會地位,所以「匠」這類專業人士很少會名留史冊,但其所起的作用影響當世社會文明發展,累積為後世的文化遺產。

談這些無非強調現今文字工作者的技藝性,所謂技藝指文字駕御操控的技巧,無論是文作藝家還是職業寫手,須經長時間的培養訓練,不斷受人批評指點,甚至是鞭策,才能學好的才藝。一個寫稿佬或許無緣成為大作家,但寫出來的文章給大眾閱讀,比起許多作家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力,所以我們寫文時應該記住「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要以廣大讀者的福祉為依歸。

我應該無機會跟同行說這番話,就算說了也是白說,要知道,香港重視商業而輕文化的社會,為了迎合短視的商業利益,往往不能兼顧啟迪民智,提高人民質素的社會目的,又有時我們所寫的文章多不能盡合於己意。若然不得不寫,亦要盡力而為,否則配不上自己的專業,而堅持專業操守是行業自強的常法,否則不受社會大眾所重視。

2009-12-19

雜誌排版經驗談

平日很少跟同事談排版的實務工作,更不會專文論術,事關這並非自己的專業,雖然十多年前入行時是編寫排版一腳踢,而排版曾經幾乎佔了我一半的工作時間。 1998 年轉做報紙 IT 副刊,已不必自己動手排版,只要按規格交文交圖給美術畫版面即可,將工作專注於文字方面。其後,沒有做幾分刊物沒有美術設計員幫手,只好自己畫 Layout。實在,編輯及寫手有排版經驗是好事,知道如何善用版面,在文字及圖像上可以配合,自然事半工倍。

近年看到電腦雜誌的版面外觀要求漸高,排版更為吃重,寧願少字多圖,有時我覺得有點過了火位。要知道,電腦文章不同於文化時事雜誌,其所使用的圖像多是電腦畫面擷圖,在美術角度看來,並不討好,所以多用電腦圖並不是好事,反而破壞版面美感。問題是,電腦文章有許多「必落圖」,「襯圖」相對較小用到,美術只能在版面佈局上發揮。如果有足夠版面的話,這也不是問題,然而小刊物的頁數有限,本來應該用三頁的文章內容,逼住要排在兩頁版面上,「必落圖」經已細無可細,「襯圖」根本無用武之地。這種電腦文章排版的困局很難打破,除非犧牲內容,否則很難合乎美術要求。撇開頁數限制,版面規劃也是容易之事,以下分享一經驗之談。首先,講述一下十多年前的做法:

1. 首先,要度文。將文字鋪在版面上順著欄位(Column)排列,而版面以三欄為基礎,即是說排出來是一頁三欄文字。假設排出的是一版半。
2. 其次,要度圖。將必落圖像以實際大小放在版面。必落圖是寫手提供,與內容有直接關係的圖像,可算是文字的一部分,通常會有圖說明。假說圖有九個,佔了一版空間。全起來文與圖共佔兩版半,便知此文佔用版面應為三版。另要指出的是,資料表要當作圖像處理,即是說表格也要度位。
3. 得知版數後,按圖文比例分配圖文。我的慣常做法是,由尾開始排起,將文尾對最後一頁的底部,版面四分文七分圖為一頁,多出來的排到第二頁,也是四分文七分圖,到首頁會是二分字八分圖。
4. 之後,每個版面個別處理。文字不會搬到相鄰版面,除非是為了遷就標題位。如果圖太多搬到其他版面,如果圖不夠,可加襯圖或加文字框(Text box,額外資訊),視乎編輯決定。

排版有個習慣是,以標題為一頁最之首,即如第一頁必然是大標題,第二頁即使不是中標題,也要小標題。對於讀者來說,一眼就看到該版從哪裡讀起。對於編輯來說,會是較為保險的做法。因為看到一版的最後一句不是句號,便知排漏文。雖然即是有句號,亦不代表沒有漏文,但是後頁有標題管住,讀者不容易發覺上下文不接。至於最後一頁則在最後一句加一個結束圖示(End marker)表示全文結束,其作用主要是防止漏文。相對來說,第一頁也有一個特別排版做法來表示文字開始,我以前的慣例是「首字特大」,即是文章第一字比內文字大四倍。現時常例是將文章首段引言放入文字框或反白字。

順帶一提,讀文習慣是由上至下左至右,若果違返這個標準,編輯會很不安,害怕讀者不能順序讀文。排版可能不當作一回事,事關他們看版面是二維的布局,而不理大部份人們的一維線性閱讀習慣。由此引申一個準則:但凡以文字為主要內容的版面,必須有秩序,而這個秩序要配合人的閱讀需要。
我在這裡強調秩序的重要性,不單只在於版面,亦包括段落次序按排。一般來說,在一段文字裡重要內容優先,標題起著凸顯重點的作用,標題下第一句應該是重點,或者引起讀者閱讀興趣的文字。在某些情況,一段最尾一句也其作用。所謂文筆不只在於用詞造句,也在於文章布局安排,將有力文字放在關鍵位置,往往起著畫龍點精的作用。寫作初學者有時不知輕重,需要編輯用標題來突顯文意。有些極端情況,標題與排版使文章變成另一種解讀,因此排版也可以是文章再創造。

襯圖多為電腦文章所忽略,據我所知,小公司無圖庫(Photo Library)提供,以前買相現在多靠互聯網找圖,這容易被人告侵權,所以可免則免。況且電腦文章必落圖多,對於襯圖的需求自然減少。對於探討性的專題文章,必落圖很少,可能一篇三千文字只有三四個圖。以前述的度文度圖方法,用兩個版面就可以搞掂,但會變成字海,香港大部分讀者多數無心機看。一般情況,一版至少有一半空間不是文字,如排版不容許留白或者將一個圖拉到半版大小的話,那就要五六個圖充撐版面。如果要排三版的話,至少要有 10 個圖,那麼,編輯就要找 6 至 7 個襯圖。

如果編輯不找圖的話,那就要由寫手去做。有些寫手認為交了文就完事,那會有心機理會無關文章內容的襯圖,往往濫於竽數,最簡單的是提供電腦畫面擷圖或網頁圖,如前文所述,電腦圖沒有美感,不會美術排版的需要,但真的找不到圖,唯有張就。就一般文化雜誌的標準,這是不合格的版面設計。

原則上,美術排版亦找可找襯圖,可是他們不明白文章重點,充其量看到標題中提及某些字眼(比如說,解密鑰),就按字面意義找一張鎖匙相。當作表達意像都算管用,好過完全沒有。若果捉錯用神,或者圖像放得太大,有時會啼笑皆非。最理想的是編輯找圖,因為他看過全文,對文章有一定理解,所以應用的圖像應該較能配合文意,亦足輕重,哪個圖應大,哪個圖應小。

在排版時沒有現成圖像可用,編輯真的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若果只差一兩個圖,可以用文字框補位。以前我用的技巧是在內文加入一些可以用圖像表意的文字(如提及某名人某公司,或者舉例),再按其意像配圖,看似文圖相配。另一個方法是自己造圖,將內文變成概念圖。如果是電腦教學文章,會用到 Step by Step 圖解。這是以前變通方法,現在變成電腦文章的一種體制,我覺得有點匪夷所思。

許多電腦文章的排版設計,以文化雜誌的美術標準來看,根本不能接受。如果想版面好看,不如做好文章首頁的版頭相更為實際。以外國雜誌為例,版頭相是全版圖像,只有幾十字引言而已。這充分反映美術審美眼光和品味。電腦文章的版頭設計要比文化雜誌的難,因為內容抽象不具體,不是單純貼將美女相就能表意。若要圖題配合,其實可以用 CG(Computer Graphics)加上人像設計版面相,這形成科技幻想的風格。撇開電腦圖像的製作技術和特效不論,單是設計意念已不容易想得出。

美術版面排版這種 Eye Candy 是一門藝術,亦是雜誌的重要構成。如果無排版的話,會令書刊失色不少,尤其是現今看重門面的社會。然而,要是書刊光靠版面美觀吸引讀者,而不重視內容的話,可說是短視策略,長遠計有害無益。在社會功能論的觀點,我質疑雜誌單純注重的美術排版能否提升讀者的文化質養或者藝術賞識能力,而雜誌傳媒應該以多元化發展,開闊讀者視野,提高讀者識見,啟發智慧,才是社會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