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4

無可奈何工作狂

香港人自詡勤力,每天工作忙過不停,可謂「得閒死,唔得閒病」。有沒有想過每天上班至深夜,其實跟酗酒、嗜賭一樣,是種病態行為。即使不必專家,也知道長期超時工作肯定會對身體不好,跟家人關係疏離。儘管如此,仍有人卻樂此不疲,而這些人統稱為「工作狂(Workaholic)」。美國有一個名為Workaholics Anonymous的組織,專門幫助「工作狂」戒掉工作癮,令其生活變得健康快樂。
或問,怎樣才算是工作狂?各地有不同標準,通常用工作時間計算,例如美國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便算工作狂,相對於台灣人平均每週工作53.4小時、香港人每週工作52小時來說(詳見此網頁),似乎小兒科。不過,美國人通常一星期工作5天,而台灣、香港習慣一星期工作6天。若果每天平均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包括午飯、小息、交通時間等),朝九晚六會較為合理,一般香港人通常會等到晚上7、8時才放工,還有些人會把工作帶回家裡做,算起來一天工作時間可達10至11小時。對於美國人來說,香港及台灣的打工仔全部都是工作狂。 中國人真的是天生勤力嗎?這不好說。不如問:勤力對自己會有好處嗎?
實質上,工作狂不能單以工時來計算。Workaholics Anonymous定下的一些問題以介定怎樣才算工作狂。在這20條問題,只有3條以上答是的話,可算是工作狂。
值得一提的是,中文無「工作狂」這個字詞,也就是說中國人無工作成癮的概念。可能因為中國認為勤力是美德,卻只重視勤力帶來成果,而忽略了過度勤力的惡果。
長期超時工作對於創意工作者,肯定會帶來負面影響。除了工作壓力大,心理疲倦不易回復等因素之外,被困於工作間會囿限人的生活圈子,減少跟朋友交往的機會(中國老闆不鼓勵員工交談,認為會令員工不專心),無時間了解社會動態,視野變得狹窄,會令創作靈感枯歇。
創意不是工廠串膠花,或者農場母雞生蛋那樣的流水作業。若果無生活體驗,不能消化所汲收的知識和資訊,一味埋頭苦幹,肯定事倍工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