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3

寫好文章,還是為了交差?

正如香港大部分 blogger 一樣,很久沒有新 blog 文。實質上,這並不代表不事生產,反而是平日工作上寫稿過多,以致沒有時間沒精力寫其他東西。
日常工作中,無法暢所欲言,原則上可以在 blog 上表達自己意見,不過太過貼近工作的話又不想提太多,恐防尖銳內容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仍是那句老話:「不是做吃力不討好的事」。這方面包括電腦產品設計和個別廠商的市場略策的批評。至於編務上的見解相信說也無妨。
平日以寫稿及編輯為業,愈來愈不想改別人的文章。改的意義不是修正錯別字,而是句法及文章結構的改動。這是不僅是出於對作者的尊重,亦擔心損害別人的自尊心。
一般人較難接受別人修改的自己文章,因為文章代表個人的想法,文字的錯失往往意味著思想的疵漏。文筆不好的人會較容易接受別人的修改,自認文筆好的人往往視為奇恥大辱 ,肯定會造成負面影響,例如文章愈被人改得多自信心愈容易被削弱。最差的情況是失去創作的意慾,甚至不敢作文。我曾試過在一個剛入職記者的年輕人面前逐點指明錯處,結果不到三天,就辭職不幹。
當時我十分驚訝,我以前所受訓練也是如此,我只是將過去的經驗傳承下去,為何別人會有如此大反應。當時結論是,其人自尊心特別強,受不了別人批評。這幾年間接觸不同的新手及自己被人改文的經驗,發覺批評的接受程度受著許多因素決定:批評者的認受性、職位高低、對自己的期望、是否被公開批評、錯誤的嚴重性,甚至人工也有關係。
有人覺得被人罵(改文)是工作的一部分,如果人工合理的話,會較比較留意以後不會再犯,否則「意見接受,態度照舊」。
這是使我想到,寫文的意義真的只為交差嗎?如是的話,工作上的寫作就應該不必要求最好,而是合乎標準就可以。

談到文章的好壞,也有一段往事。曾跟朋友聊天,講到一些編採經驗。有些記者(或作者)文章完全合乎文法,但內容空洞,陳腔濫調。這算得上是好文章嗎?文章稱得上好,很大程度上是觀點與角度,不過壞文章往往相同的特徵。
嘗改變思考方向,不要為好文章作出絕對定義,而將文章視作滿足讀者需要的工具,即是以別人讚好為依歸,那麼即使常人都有機會寫出好文章。當然,這個好有著不同的層次,其間在於作者是否有潛力的千里馬,而編輯是否想做伯樂。
作為伯樂要貼近社會潮流,並有高度的賞析力,而作為千里馬要有強大的韌性和鬥心。兩者都要相知相識,無私交流,否則難以產生大眾公認的好文章。最重要的是,為了廣大讀者和社會文化著想,才能使文章變成不巧的盛事。
昇華更高層次,寫作正如做人一樣,追求真善美,那是無止境的追求,一種自我完善的過程。當不必別人敦促別人鼓勵,亦能繼續寫下去,那才寫出真正好文章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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